【文匯網訊】不知不覺,2月的腳步已悄悄走來,人們即將迎來新春佳節。與此同時,一大批新規也將正式實施。諸如,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或被追究刑事責任、金融信息服務提受嚴格約束、建築工人權益保障更加完善……
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2月1日起,公安機關第一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將正式施行。
依照《規定》,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民警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本人或者其近親屬遭遇恐嚇威脅、滋事騷擾、尾隨跟蹤,或者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民警所在公安機關和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採取保護措施,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兩高」新司法解釋嚴懲涉地下錢莊犯罪
最高法、最高檢發佈的《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釋對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的認定標準,以及「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標準;非法經營罪、洗錢罪、幫助恐怖活動罪的競合處罰原則;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額的認定標準、處罰原則及判處罰金的標準;單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從寬處罰的認定條件和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
在非法買賣外匯的認定標準方面,司法解釋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此外,司法解釋還明確了非法經營罪與洗錢罪或者幫助恐怖活動罪競合時的處罰原則。
金融信息服務提供將受嚴格約束
2月1日起,國家網信辦發佈的《金融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也將正式實施。
《規定》重點對金融信息服務者的信息內容進行規範,要求金融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散布虛假金融信息,危害國家金融安全以及社會穩定的;歪曲國家財政貨幣政策、金融管理政策,擾亂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的;教唆他人商業欺詐或經濟犯罪,造成社會影響的;虛構證券、基金、期貨、外匯等金融市場事件或新聞的;宣傳有關主管部門禁止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內容。
金融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上述要求,由國家或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進行約談、公開譴責、責令改正、列入失信名單;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由國家或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司法解釋保護建築工人權益
2月1日起,伴隨建設工程新司法解釋的實施,建築工人權益保障也將更加完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
在實際施工人權利保護方面,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第三人;規定要在查明發包人欠付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建設工程價款的數額後,判決發包人在欠付建設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同時,司法解釋還規定實際施工人有權對發包人提起代位權訴訟,以期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等建築工人權益的保護。
2月1日起禁止對長江刀魚等進行生產性捕撈
根據農業農村部發佈的通告,從2019年2月1日起停止發放刀鱭(俗稱刀魚)、鳳鱭(俗稱鳳尾魚)和中華絨螯蟹(俗稱大閘蟹)的專項捕撈許可證。
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主任馬毅此前表示,上述資源的開發利用量已經超過了物種資源的承載量,相關的專項捕撈制度亟需進行調整完善。
停止發放刀鱭、鳳鱭和中華絨螯蟹的專項捕撈許可證,是落實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政策的需要。
(來源:中國新聞網客戶端)
責任編輯:Caro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