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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港商捲入「間諜風波」被禁入境

2019-02-12

【文匯網訊】數天前,在全球華人歡度春節,迎來新的一年之際,澳大利亞政府作出一個不同尋常的舉動——吊銷了一位知名華人富商的永居簽證。按照一些澳大利亞媒體的說法,這位以僑領身份活躍在社交場合的華商涉嫌「干預」澳大利亞內政,澳安全情報局(ASIO)的一份文件概述了取消簽證的理由。這位華人名叫黃向墨。

黃向墨

黃向墨

據環球時報報道,8日,他發表中英雙語公開聲明,指責澳方決定依據的是「莫須有」的猜測,「充滿偏見、毫無依據」。其實,過去幾年,因在澳公共事務中表現較為活躍,黃向墨曾經歷過各種無端指責和炒作,他甚至將一家誣衊他是間諜的媒體告上法庭。但如今,澳政府何以如此決絕地對待這樣一名商人?

以下是專訪實錄全文:

記者:您第一時間就得知永久居留被拒了嗎?當時正在做什麼?這件事對您個人和企業分別造成了哪些影響?

黃向墨:我是在我的澳大利亞律師收到澳大利亞內政部的通知後得知此事的。當時我在香港的家中,需常去泰國照料那邊的新投資。7年前我是從香港移居澳大利亞的,頻繁來往兩地,都有生意要照料,與大多數在澳的香港商人一樣,算是「航天員」。

這件事對我個人和家庭的影響當然是十分巨大的。我們全家三代人已經移居澳大利亞7年,除了我,全家都是澳大利亞公民。我的孩子在那裡讀書、工作、成家、生子,與其他華裔一樣,他們早已經完全融入,澳大利亞就是他們的家園。更為重要的是,我的外孫女是在澳大利亞出生的,正在牙牙學語,最是可愛的時候。我常常惦記她。

這一事件對我的生意也當然會有些影響,因為一些不知情的合作方可能會無謂地擔心,這也是我為什麼要在2月8日發出聲明的原因。澳大利亞安全情報局(ASIO)的相關文件,明確表明我沒有違反澳大利亞任何法律,但是,那些聲稱拿到了情報局內部信息的記者,卻從不提及這個。這個信息,我必須告訴朋友們,告訴公眾。當然,一個最為常識的判斷就是,倘或我真有違反法律的行為,ASIO根本就不需要硬找個「莫須有」的借口了。

這一事件對生意的影響,沒有對家庭生活影響那麼大。一是因為澳大利亞的生意只是我生意的一部分,我們在全球都有投資,並且在不斷加強這些投資;二是澳大利亞這攤生意,我自去年下半年就已經傳給兒子了。

我很早就有傳承計劃,按部就班執行,去年就已經完成了澳大利亞公司的代際傳承,由我的兒子黃基銓接任董事長,我自己不再擁有股份、不再擔任股東、董事及任何職務。要交班,就要交徹底,這一直是我的理念,這樣既給年輕人充分的施展空間,也讓我自己可全力聚焦全球業務的戰略布局。

作為澳大利亞本土企業,澳大利亞玉湖集團這7年來,在商業地產、農業漁業等方面做了大量投資,帶動了不少就業,展現了本土華資企業對這個國家的貢獻。目前澳大利亞玉湖集團的核心管理團隊,都是80後的年輕人,他們協助90後的董事長,我覺得這才是朝氣蓬勃的企業,我也相信他們能向世人展現新一代華裔企業家的風采。

記者:澳方給出的理由包括「性格原因」,澳內政部還擔心,您在入籍面談時的回答、以及與包括澳大利亞安全情報局(ASIO)等部門通信時提供的信息,缺乏「可靠性」。「性格原因」和「可靠性」這樣模糊的表述該如何理解?

黃向墨:ASIO從未提供明確說明,在他們發給我的文檔中,就是含糊其辭的,我不理解,我的律師也不理解,也從未有機會相互對質。僅有的相對明確的理由是兩個:一個是我擔任過澳大利亞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的會長,以及還擔任着大洋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聯盟的主席;第二個是說我有商業關係及親屬關係在中國。這兩個理由都是很荒誕的,我在聲明裡已經提及了。

記者:您在聲明中表示在ASIO 的相關文件里,最關鍵的是指責您擔任大洋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聯盟主席、及此前擔任澳大利亞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致力於推動中國和平統一。那麼澳方的邏輯何在?您如何回應?您過去在促統事業上,做了哪些事情?

黃向墨:ASIO將我致力於推動中國和平統一的言行,等同於危害澳大利亞國家安全,這個裡頭的邏輯,我也搞不懂。畢竟,我的言行完全符合澳大利亞的外交政策及法律。

我原以為,任何一個國家的情報機構,即便地位再特殊,也不能凌駕於政府之上,也不應如此公開地與整個國家的外交政策對着干。澳大利亞自1972年就與中國建交了,十分清楚地闡明了自己堅守一個中國的立場,也十分清楚地知道兩國之間在政治體制方面的區別。

如果ASIO的某些人不認同澳大利亞的外交政策,我相信澳大利亞的政治體制內應該有足夠的空間可以討論、協商,但如果只是利用手中的權力,將自己對現行政策的異議強加於弱勢的華人身上,這肯定不是一個號稱民主、法治的體系應該有的行為。今天你能如此對待華人,明天同樣就能針對猶太人、針對阿拉伯人。這才是最為危險的。

記者:消息人士還稱,拒絕您居留權和入籍的決定,是澳大利亞安全情報局及移民官員對您進行兩年多的「背景分析」後作出的。您是否知道自己被有關部門進行過「背景分析」?這是否涉嫌侵害個人隱私權?

黃向墨:我一直以為對所有申請居留及入籍的人,都會有背景分析,這大概是任何一個國家的安全部門都會去做的。無論是基於法律法規,或者當事人的隱私保護,都不應該泄露任何相應信息。倘非如此,涉案的官員今天可以泄露給媒體,明天就完全可能泄露給任何一個外國政府,我相信這一定違反了法律法規甚至構成了犯罪。

幾年來,部分媒體對我的抹黑,往往高調宣稱是獲得了情報局的內部消息。其實,在推特等社交媒體上,已有不少澳大利亞民眾質疑記者是如何獲取情報局內部情報的,認為這才是更大的安全隱患。ASIO如果真正是為了澳大利亞的國家安全考慮,首先應該徹底查查這些媒體的信息來源,查查某些記者除了靠竊取機密嘩眾取寵博取眼球之外,是否涉嫌為外國情報機構服務。

記者:長期以來,澳方對您的政治捐款的懷疑聲一直存在,我們得知這些捐款都是澳方政黨主動請求的,那麼您當初答應捐款的考慮主要是什麼?

黃向墨:我因應政黨和政治人物的請求,給予他們政治捐款,是從2012年開始的。但所謂的質疑,是從2016年開始的。令人驚嘆的是,平日相互之間競爭激烈的某些媒體,卻突然步調一致,既有平面媒體與電視媒體的協同,也有私營媒體與國營媒體的協同,加上一些所謂的智庫學者的呼應。這是很蹊蹺的。而據另外一些獨立報道的揭露,這些智庫不少與某大國的軍火企業相關。

因此,您這個問題,確切地說,不是「澳方」對我的政治捐款有「懷疑」,而是某些媒體蹊蹺地開展協同抹黑。值得注意的是:

一、這些媒體未必能代表澳大利亞整個媒體,甚至某家媒體上的某些報道也未必能代表這家媒體的所有編輯記者,反詰和反擊他們言論的文章也時有所聞,我至今仍然堅信澳大利亞媒體的大部分編輯記者是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求證能力的;

二、某些報道確實能扭曲輿論、起到噪聲的作用,但決不能代表民意、代表澳大利亞「沉默的大多數」。一些智庫機構所做的民意調查也都支持了這點。

至於我當初答應捐款時的考慮,我承認,其中當然有與人為善、不習慣「說不」的華人慣性,但更多的,是我希望能促進華人依法參政。

記者:回想起來,您認為這件事是否只是個「意外」?其他的在澳華人是否也面臨這種危險?您所認識的華商朋友有類似擔憂嗎?

黃向墨:這一事件,對我來說,確實是十分意外的。相關部門對我長達兩年的背景調查,其實已經變成了一個給我澄清的過程:挖地三尺,一無所獲,倒是確認了我的言行沒有任何違反澳大利亞法律。「意外」的是,這樣一個宣稱民主、法治的體系,會放任情報機構的某些人用「莫須有」的罪名處罰一個毫無過錯的永久居民,乃至公然挑釁外交政策與國際承諾。

同樣的風險,當然也會降落到任何一個華人、乃至其他族裔的任何人的頭上。相關機構在對我羅掘窮盡、毫無證據的情況下,還能一意孤行,諸位請捫心自問,倘或你有任何一點問題,不論大小,那不正成為其予取予奪的借口嗎?中國古話說的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海外華人是相當多元的,包括有着多元的政治理念。對於這個事件以及我本人,有不同的解讀。對此,我不僅理解,也十分尊重。需要重視的是,如果與澳大利亞外交政策及法律完全一致的言行都會受罰,處罰還會有標準嗎?誰來掌握這巨大的彈性執法?還有誰可能是安全的?

不僅華人從此不安全,其他族裔也會遭遇同樣的風險。對我的攻擊和詰難,聚焦於我親近中國,但中國畢竟是澳大利亞的邦交國、是頭號經貿夥伴,不是交戰國、不是敵國;親近中國不僅合法、而且合情合理,這與其他族裔的澳大利亞人親近自己的祖籍國完全一樣。今天,華人能因親近中國而受罰,明天其他族裔的人也同樣會因親近自己的祖籍國而受罰。

某些華人同胞可能認為這是ASIO推行「反共」的需要,似乎只要自己不染紅、不沾紅即可,但是,支持祖國和平統一與個人政治觀點的顏色有什麼關係?只要你身為炎黃子孫,當別人要將你「抹紅」的時候你又如何自辯?更進一步要考慮的是,澳大利亞政府能以國家之名與「紅色中國」建交,法律上也沒有任何反共防共限共的條款,即便「親共」也絕不是錯、更不是罪,卻為何可以容忍情報機構某些人建立法外之法、國中之國呢?

我是一個商人,對政治信仰沒有興趣,但我是華人,熱愛自己的族群、熱愛自己的祖籍國、也熱愛自己的子孫將在此生活下去的新家園。我希望能盡己所能推動華人同胞更好融入新家園,與其他族裔一同努力建設新家園,這就是我鼓勵華人同胞政治參與且身體力行的根本原因,這在我的諸多文章中、諸多演講中都一次次地被提及,但是,某些機構聽不到、某些媒體聽不到,他們是選擇性地失聰,甚至選擇性的誤讀誤譯,所謂的「反共」無非是他們用以排華的借口而已。

記者:這幾天澳大利亞主流輿論如何?預估一下,支持您的佔多大比例?長期以來,一些澳大利亞媒體在抹黑華人、渲染中國威脅方面出奇地統一,這是為什麼?可否在此再次重申一下關於某些媒體對您攻擊的回應?

黃向墨:前面已經談了,某些報道、某些媒體不能代表澳大利亞的主流輿論。自2015年以來,部分澳媒對華人的抹黑攻擊,已經上演了六季,當下的是第六季。但是,值得我欣慰的是,還是有相當多的文章,對此予以了批駁,發出了理性的聲音;也有不少的政、商、學界朋友給我送來了問候與慰問。

因此,我自己堅信,也希望華人同胞、尤其是華文媒體也要認清,包括澳媒在內,澳大利亞社會的主流不是這幾篇報道、這幾個記者所能捆綁代表的。只是我們不能再做「啞裔」,要發出聲音,讓世界看到澳大利亞真正的輿論,避免這個國家走回白澳政策、走向極右的民粹主義。

記者:200年來,華人華僑在澳大利亞政治經濟及社會中扮演着什麼樣的角色?有說法稱這是澳大利亞在對待華人影響力方面的一個「分水嶺事件」?是否有這麼嚴重?

黃向墨:華人來澳,至少已經200年。1818年,來自廣東的麥世英在傑克遜港下船,成為有記載的最早一批來澳華人移民之一。華人是澳大利亞最早的建設者之一,與原住民和諧相處,與來自世界各地的其他族裔共同努力,為建設一個繁榮、富足、和諧的澳大利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在2016年的人口統計中,華裔澳大利亞人已超過120萬,占人口總數超過5%。

去年,澳大利亞各界2000多人、近300多個華人團體聯合在悉尼隆重集會,紀念華人來澳200周年。聯邦總理、聯邦反對黨領袖以及各州州長都分別為紀念大會發來了賀信,以「全家福」的方式體現了「全澳一家親」。我很榮幸能擔任大會主席。澳大利亞各界對這個大會的反應十分正面積極,新南威爾士州議會上議院還一致通過動議,對華人來澳200年的貢獻予以高度肯定,對大會表示高度讚賞。

但是,儘管華人勤奮刻苦、天性溫和,卻依然與其他非歐裔族群一起,遭遇過「白澳政策」的迫害,這成為澳大利亞偉大歷史上不可忽視的污點。即便在「白澳政策」的陰影下,所剩不多的華人,依然為澳大利亞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乃至犧牲。比如,在艱苦卓絕的反法西斯戰爭中,華人與其他族裔的澳大利亞同胞一道,拋頭顱、灑熱血,為捍衞澳大利亞奉獻了自己的一切。

1975年《反種族歧視法》正式實施,宣示所有澳大利亞人,不論其膚色種族一律平等,享有同樣的基本權利與機會,宣告「白澳政策」終結。這部法律與憲法一道,成為當代澳大利亞的立國之本。《反種族歧視法》實施40多年來,在包括華人在內的各族裔的共同努力下,澳大利亞成為推行多元文化、實現族群和諧的家園。但是,近年來,澳大利亞也出現了一些噪聲,種族主義與民粹主義有抬頭的跡象。

至於我的這一事件,是否會成為澳大利亞在對待華人影響力方面的一個「分水嶺事件」,我覺得尚需觀察,現在言之過早。畢竟,相關的法律程序雖然漫長,但還在進行當中。我還是相信法律、相信正義。

記者:有媒體認為您成了黨爭的犧牲品?您認同嗎?

黃向墨:雖然我與不少澳大利亞政界人士都比較熟悉,但我只是一個捐款者,一個門檻外的人,對政黨內部、政黨之間的博弈不了解,也沒有興趣。我的捐款,都是應政黨和政治人物的要求而捐獻的,他們依法募捐,我依法捐贈,除了一位議員在接受捐款很長時間後突然退回之外,我的所有政治捐款都被他們坦然接受,這也說明,他們對這些捐款的合法性有足夠的自信,否則,他們早該退還的。對此,我還是感到欣慰的。(《澳大利亞人報》12日稱,澳兩大政黨已發表聲明,表示不會向黃向墨退回捐款,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捐款是合適的——編者注)

因此,說實話,我根本就不知道我自己是否黨爭的犧牲品,這應該由對澳大利亞政治有更深了解的專家來分析解讀,也更應該由時間來展現。但是,我估計,在某些媒體能夠進行離奇的協同報道、能夠大膽地宣稱自己獲得了不該獲得的情報機密的背後,似乎有某種奇怪的力量,在法律之外的暗黑之地運行。這肯定需要時間才能逐步揭秘,我有信心,當那天真相大白之日,澳大利亞某些機構需要對我說聲抱歉的。

記者:中澳關係這些年來總是「磕磕絆絆」,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在澳生活多年,您認為如何才能讓中澳關係突破藩籬,走上正軌?

黃向墨:我不是國際關係專家,但在澳大利亞生活多年,自己對此也有些粗淺的想法。中澳關係這些年來總是「磕磕絆絆」,我認為根本原因是在新的國際關係下,澳大利亞還沒有找到最能符合澳大利亞國家利益的定位。

澳大利亞的歷史,決定了其有着「巨嬰」的先天特性,這是客觀事實,不必自卑。「巨嬰」的成長需要時間,澳大利亞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對此完全理解。澳大利亞是個美麗的國家,華人是這個國家的最早建設者之一,是這個國家無法割裂的一部分。我和我的家庭當初從香港移居到此,不僅喜歡這裏的美麗風景與淳樸民風,也因為這裏本就是融入了華人血脈的家園。7年來,我在這裏結交了不同族裔的很多朋友,這裏的人民是非常友好和善的,反華排華僅僅是極少數。

此前,據記者微信公眾號文章報道,澳大利亞政府在中國農曆豬年大年初一,干出了一件令眾多國人以及海外華人都很震驚的事情:他們竟然把一位給澳大利亞投資了數十億財富的中國香港企業家封殺了——不僅不許他進入澳大利亞,甚至還將他的綠卡取消了!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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