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為壓抑樓價和「炒風」,2012年推出「辣招」,向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徵收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有買家2013年以436萬港元購入一個北角單位後,一直未有繳交該筆買家印花稅。事隔6年後,律政司昨(11日)入稟法院,向其追討所欠稅款和10倍罰款,合共719.4萬港元,即原來樓價的165%。
入稟狀指,被告註冊藥劑師王浠萓在2013年1月17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購入涉事北角健威花園單位。被告未有作法定聲明確認自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和物業是用作自住,亦無申請豁免繳稅,故需繳交65.4萬元印花稅。惟被告未有在2014年3月31日限期前交稅。印花稅署署長雖於前年2月至去年12月,3度要求被告繳稅,但被告既無意繳費,也無申請補作法定聲明或豁免。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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