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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賣假冒「佩奇」商品 情侶雙雙獲刑

2019-02-14

【文匯網訊】風靡全球的「小豬佩奇」,深受廣大群眾喜愛。市面上關於「小豬佩奇」的商品琳琅滿目,雖都打著正版官方的旗號,但其中不乏未經授權將「小豬佩奇」形象和名稱使用在玩偶、食品等產品上的情況。

據揚子晚報報道,近日,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就審理一起侵犯「小豬佩奇」註冊商標權的案件。

法院介紹,被告人張某(男,22歲)、吳某(女,19歲)是一對情侶。2018年3月,兩人開網店,並租用義烏市某小區內住宅作為經營場所。然而,兩人卻走上了邪路,銷售假冒的名牌商品。

2018年4月至8月,兩人從義烏市一商舖購買假冒「小豬佩奇」註冊商標的驅蚊手環等產品,加價後通過網店和微信進行銷售。據統計,銷售金額達81664元,共計獲利4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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