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與香港未有簽訂長期協議的地方引渡涉案人士。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現有的條例對人權都有充分保障,此次修例不涉及條例內保護人權的內容,反對派不用擔心相關修訂「會被濫用」。
譚志源表示,此次修例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在程序上防止個案在立法會討論期間出現保密工作的漏洞,從而讓逃犯警覺;二是調整條例適用的地域,使之能夠應用在與香港未有簽訂長期協議的地方。他強調在相關條例對個人權利保障的部分,都有保護因政治意見而獲罪人士的內容,而修改是不涉及的。
譚志源表示,《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及《逃犯條例》出台已經超過20年,期間在中央授權之下,香港與不少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引渡安排協議,相關條例和協議都是行之有效的。香港的法院相關經驗豐富,會公平處理。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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