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容許以一次性個案方式與香港未有簽訂長期協議的地方引渡涉案人士。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今日(14日)在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訪問時說,看到政府有魄力推進修例處理逃犯移交問題,她表示贊同。梁美芬認為,反對派聲稱的一些反對的原因,其實那些假設並不能成立,因為法律角度上,移交逃犯需滿足三個條件,並非輕易可以達成,完全可以避免濫用的情形出現。過去因為法例沒有更新,一些牽涉香港與澳門、台灣和中國內地的刑事案件未能彰顯公義,現在的安排是為堵上這一法律漏洞而存在,她奉勸反對派不要盲目反對修例,具體的法律細節可以在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提交草案時討論。
梁美芬又表示,此次修例主要是為了處理一些刑事方面的案件,香港不應當由於法例上的過時成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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