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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中央支持特區政府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2019-02-26
林鄭表示向中央提交報告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林鄭表示向中央提交報告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全媒體記者麥鈞傑攝)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6日)下午會見傳媒,正式宣布「香港民族黨」為非法社團,禁止該組織運作。林鄭今日收到中央公函,中央知悉並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林鄭表示,公函重申,香港應依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統一,重申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一部分,維護國家安全及統一是香港同胞在內的共同義務。林鄭月娥指她就事件向中央提交報告,是顯示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今次決定符合港府對港獨零容忍的態度,她會尋求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公開有關報告內容。

香港保安局於去年7月宣布,根據警方建議考慮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9月正式刊憲,將「香港民族黨」定為非法組織。「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其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行會成立了由行會成員廖長江、任志剛及周松崗組成的三人小組處理這項上訴,並撰寫報告給行會。根據文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審議後,確信有足夠理由下禁令,以保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公共秩序、其他人的權利自由等等利益。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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