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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公函彰顯遏「獨」決心

2019-02-27

【文匯網訊】中央人民政府昨日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出公函,就香港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表明意見。林鄭月娥回應表示,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符合特區政府對鼓吹「港獨」行為零容忍的一貫立場,中央政府以公函形式表態支持,是對特區政府工作的肯定。

必須指出,中央就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向特首發公函,以及林鄭特首就此作出的回應,對本港今後進一步貫徹「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落實中央對港的憲制權責,以及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特區和港人利益的分離分裂活動,都將會產生重要而又有力的作用。

對此,反對派和激進「本土」、「港獨」勢力指為「干預」和「施壓」,完全是一派胡言。

首先,中央就香港特區政府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向特首發出公函,並要求提交相關報告,不僅於法有據、絕非「干預」,更是對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最大支持。

事實是,中央早已三令五申,明確指出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紅線」絕不容觸碰,「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也不會有例外。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去年九月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將之列為非法社團。日前,特首會同行政會議,確認了保安局局長這一命令。而特區政府這一決策,在港人社會是得到廣泛支持的,反對分裂國家是人同此心,禁止「港獨」活動則是心同此理。

因此,中央就有關事態向特首發出公函、予以肯定,做法和特區政府是一致的、和港人社會的取向也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國兩制」下,只有社會制度、法律體制、生活方式的「兩制」,絕無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上的「兩制」,港人支持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反對分離分裂,對中央公函是接受和認同的。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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