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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業遂:美官員渲染特定中企產品存所謂安全風險不公正

2019-03-04

【文匯網訊】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3月4日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大會發言人張業遂就大會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佈會現場。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佈會現場。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麥鈞傑 攝

中國日報社記者:發言人您好,我們關注到美國正在要求一些歐洲國家停止與華為的合作,擔心華為會配合中國政府提供相關的信息。我們也看到中國的國家情報法也規定,機構、組織和公民在安全問題上要配合政府,這也加劇了各方面的擔憂。全國人大作為最高立法機關,如何回應這種擔憂?

張業遂: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國家情報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制定的法律,主要目的是加強和保障中國的國家情報工作,維護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不是為了侵害他國的安全利益。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包括美歐在內的各國均有類似的法律或規定。那麼在這部法律的立法過程中,中國也借鑒了有關國家的實踐。

張業遂:國家情報法不僅規定了組織和公民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的義務。中國的其他法律對於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等也作了許多規定,這些規定都適用於國家情報工作。我想對這一點應該全面準確地解讀,不應該斷章取義。

張業遂:中國一貫鼓勵和倡導企業在海外經營中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從來沒有,也不會要求中國企業從事違反當地法律法規的活動。美國政府的一些官員拿國家情報法說事,渲染特定中國企業產品存在所謂安全風險,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違反世貿組織規則,干擾公平競爭的國際市場秩序,是典型的雙重標準,既不公正,也不道德。中國政府已多次表達嚴正立場,我們希望有關國家恪守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為中國企業投資經營提供公正、非歧視的營商環境。謝謝。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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