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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原環保廳副廳長殷福才受審

2019-03-12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安徽省宿州市中院1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省原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殷福才涉嫌受賄、貪污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殷福才在擔任安徽省環境保護局國際合作處副處長、處長,安徽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所長、安徽省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安徽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接、業務發展、公司上市、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他人現金、購物卡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228977.7元。2004年至2012年,殷福才在擔任安徽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所長、安徽省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安徽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編造虛假的資金發放方案、安排財務人員虛報冒領等方式,侵吞公款共計428539.5元。

公訴機關認為,殷福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殷福才犯數罪,應數罪並罰。殷福才在提起公訴前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從輕處罰。

庭審中,公訴機關、辯護人分別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質證。殷福才對指控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在最後陳述時表示認罪悔罪,願意接受處罰。

殷福才的親屬及人大代表和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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