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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70後」廳官落馬 曾對巡視組問題表態堅決整改

2019-03-21

【文匯網訊】廣東省雲浮市委常委、雲安區委書記、雲浮新區黨工委書記梁海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公眾號政事兒報道,梁海衞是名「70後」,出生於1970年4月,其仕途主要在東莞、雲浮兩市。最近一次亮相公開報道是在3月14日,雲安區政府與雲浮廣業硫鐵礦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產業合作共建框架協議,梁海衞出席簽約儀式。

公開履歷顯示,梁海衞系東莞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12月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2003年1月兼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4年梁海衞任東莞市常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擔任該職長達6年時間。2010年7月他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政事兒」注意到,這6年間,東莞市一把手為劉志庚,他先後任東莞市長、市委書記。

劉志庚於2016年在廣東省副省長任上落馬,2017年6月已獲刑無期。除劉志庚外,十八大後,東莞還有多名曾與梁海衞共事的官員被查,包括: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東莞市原常務副市長梁國英,東莞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檢養,東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黃少峰,東莞市政協原副主席何嘉琪等人。

2011年11月,梁海衞首次跨市任職,擔任雲浮市委常委、秘書長。2015年6月,梁海衞接替袁錦權,擔任雲浮新區黨工委書記。

當時,梁海衞稱,對於這次工作調整,他堅決擁護和服從,接過「接力棒」,深感責任重大。他將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全力以赴加快新區建設,做到明確政治方向,堅持強黨性守信念;積極履職盡責,堅持抓發展求實效;加強團結合作,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嚴守做人本分,堅持抓廉政轉作風;虛心好問向學,堅持抓學習提素質。

2016年6月,時任雲安區委書記黃澤寰因責任範圍內違規收送「紅包」問題突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被免職。三個月後,梁海衞接替黃澤寰兼任雲安區委書記,至今次被查。

據雲浮新區官網介紹,雲浮新區是雲浮市規劃建設的新中心城區,是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範區。雲安區原為雲安縣,2014年9月,國務院同意撤銷雲安縣,設立雲浮市雲安區。

「政事兒」注意到,在今年2月,廣東省委第十一巡視組完成了對雲安區的巡視。

巡視反饋通報稱,雲安區委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環境保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教育、醫療等民生事業欠賬多。一些國有企業和農村基層黨組織不健全,組織生活不規範。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礦產資源開採等領域存在監管不嚴、違規運作等問題,扶貧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比較集中。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濫發津補貼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嚴格。

巡視組組長龔明棟稱,雲安區委要自覺擔起巡視整改主體責任,領導幹部必須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主動認領責任,帶頭落實整改。

梁海衞代表雲安區領導班子作表態發言,表示對省委巡視組的意見建議,完全擁護、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全面落實巡視整改要求,以最堅決的態度、最紮實的作風、最嚴格的要求、最有力的舉措,逐條逐項、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以整改落實的實際成效推動雲安各項工作再上新水平。

但不到一個月,表態堅決整改的梁海衞落馬了。

梁海衞簡歷

梁海衞,男,1970年4月出生,漢族,廣東東莞人,大學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0年12月任東莞市委副秘書長(2003年1月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4年7月任東莞市常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0年7月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2011年11月任雲浮市委常委、秘書長(2013年12月任佛山對口幫扶雲浮指揮部副總指揮)

2015年6月任雲浮市委常委、雲浮新區黨工委書記

2016年9月至今任雲浮市委常委、雲安區委書記、雲浮新區黨工委書記

雲浮市五屆、六屆人大代表。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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