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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赴美「唱衰」香港 行程不公開引爭議

2019-03-23

【文匯網訊】據大公報報道,專業議政郭榮鏗、莫乃光,以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應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邀請,赴美國展開十日「唱衰」香港之旅。郭榮鏗、莫乃光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獲邀,但公眾對於郭、莫的行程、費用一無所知。翻查資料,英美等國家對於議員外訪有嚴格規定,部分議員外訪前更要得到批准才可以出訪。反觀香港的申報制度明顯寬鬆得多,只需事後提交簡單資料便可。各界紛紛指出,今次郭、莫高調出訪,一定要向公眾清楚交代外訪細節。

郭榮鏗、莫乃光出訪前表明,今次是應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邀請,並會與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翻查《議事規則》,當中第83條列明以下類別的個人利益為立法會議員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包括海外訪問、從香港以外的政府或組織或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收受的款項、實惠或實利等。如果屬於海外訪問,立法會議員須於訪問結束後14日內登記。不過,翻查議員的申報海外訪問的紀錄,香港對比其他國家或地方明顯寬鬆得多。

美要求先取委員會同意

根據美國眾議院道德委員會的規定,每位議員參與私人團體贊助的旅遊,須在出發前30天向道德委員會申請,並取得委員會的同意。議員帶同的職員都要申請。

此外,有關團體若果沒有聘請美國聯邦認可的說客,或者是美國的大學,就可以贊助議員在美國境內四日旅程,海外旅程就有七天。議員完成旅程之後,須在15日內向眾議院執事提交事前批准文件、道德委員會的授權信,以及贊助團體在事後的認證。

英議員外訪須登記贊助總額

另外,根據英國《國會議員操守準則》,有關國會議員外訪的規定,國會議員只要到英國境外出訪,成本超過300英鎊(約3095港元)並且不是議員全數支付或不是經英國公眾基金支持的,就需要登記。任何以國會議員名義外訪,要登記的項目包括贊助人或贊助團體的名字及地址、贊助總額、贊助形式(例如機票及住宿)、外訪目的地、外訪日期、外訪目的。

然而,香港的申報形式,雖然要求議員交代贊助人姓名、訪問國家、目的、利益性質等,但議員近乎敷衍了事,公眾只能掌握部分資訊。以郭榮鏗為例,在2018年2月5日至12日,郭榮鏗獲2018年度奧康納正義獎得主陳方安生邀請,到美國參加「奧康納正義獎頒獎典禮和其他會議」,而收受利益的性質是「所有旅費及部分住宿費用」。贊助人是奧康納正義獎顧問委員會、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桑德拉.戴.奧康納法律學院。

曾敷衍申報 出席「其他會議」

值得令人留意的是,「其他會議」又是什麼會議呢?到底郭榮鏗有否與什麼神秘人會面?為何贊助機構只是贊助部分住宿費用呢?是因為贊助機構提供的住宿太差,還是因為郭榮鏗在部分日子另住其他住宿呢?這些疑問,香港申報表格就未能夠交代。

另外,郭榮鏗、莫乃光、陳方安生日前抵達華盛頓,並與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成員會面。

郭榮鏗聲稱,與會人士對香港情況十分熟悉,對「一國兩制」落實感到擔憂。郭榮鏗續稱,特區政府只顧大灣區的話,同時又要保持國際地位,只會令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觀感愈來愈差云云。

陳方安生聲稱,DQ事件、馬凱事件已令國際社會質疑香港能否實踐「一國兩制」,特區政府未有正視問題,聲言要求特首到美國親自解釋,釋除疑慮。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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