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廣東「實名舉報身份洩露」 涉事幹部稱一時疏忽糊塗

2019-03-30
2018年12月19日,廣東省湛江市紀委監委就該洩密事件召開處理宣佈暨警示教育會議。(資料圖片)

2018年12月19日,廣東省湛江市紀委監委就該洩密事件召開處理宣佈暨警示教育會議。(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我作為駐村幹部,卻得不到群眾的理解,甚至無中生有被舉報,所以我將群眾實名舉報信拿出來,任由他人拍照帶走,就是想通過這樣的方式發洩下心中的不滿。」廣東省吳川市覃巴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寧伯承,這樣解釋自己的行為。

正是源於他的不滿,洩憤時的一時之快,最終發酵成一起嚴重的洩密事件,造成了不良的政治、社會影響,導致22名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讓我們從一封舉報信說起——

實名舉報 身份洩露

2018年9月12日,覃巴鎮黨委書記張閣良接到一封舉報信。看完後,他按程序將該信轉給鎮紀委書記吳永洪辦理。

這可不是一封簡單的舉報信,而是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以秘密級別轉辦的群眾實名舉報信,主要反映覃巴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寧伯承涉黑涉惡問題線索。

「因為考慮到反饋結果時間緊、舉報內容多,我想著快點完成任務,就把寧伯承喊來,要求他對其涉及有關問題提供說明材料,還複印了一份舉報信給他。」提起這件事,吳永洪後悔不迭。

就在吳永洪將舉報信複印給寧伯承帶走時,在場分管掃黑除惡工作的覃巴鎮黨委副書記莊一峰及鎮紀委副書記葉漢鋒,均沒有反對、制止該行為。

「在執紀辦案中,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人。如果需要被舉報人說明情況的,必須隱去實名舉報人身份信息,然後摘錄有關內容交被舉報人說明情況。」湛江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對如何處理舉報信涉密問題給出了解釋。

當天中午,寧伯承在吃飯時故意將舉報信拿出給同席者閱看、拍照,其中的黨員幹部均沒有及時提醒、反對和制止,也沒有向有關部門報告,從而導致該實名舉報信在社會上流傳。

層層審核 層層缺位

舉報人身份被曝光後,遭到具有黑社會背景的舉報對像家屬等人的警告質問,倍感壓力。出於對當地失去信任,舉報人向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反映了此事。

舊問題尚未查清,新問題接踵而至。這令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廣東省委和湛江市委大為震驚。

廣東省委及省、市、縣三級紀委監委對該問題線索高度重視,於2018年9月22日由有關領導帶領省紀委監委有關紀檢監察室、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等組成的聯合督導組到達湛江,直接督導查辦該問題線索。湛江市紀委監委成立專案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副書記擔任副組長,兵分兩路,調配兩個紀檢監察室及案件審理室等骨幹力量,抽調吳川市紀委監委有關辦案骨幹,果斷、全力配合省聯合督導組,對有關問題進行查處,並於9月23日、24日先後對寧伯承、張閣良等人留置調查。

順著線索往回捋,辦案人員漸漸還原了真相。2018年9月11日接到線索後,吳川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掃黑除惡辦主任陳甫明在未向吳川市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陳勇請示匯報,未經吳川市掃黑除惡領導小組、掃黑除惡辦集體研究的情況下,將線索直接簽批給張閣良和吳永洪處理。第二天,張閣良知悉該線索主要涉及屬於吳川市管幹部的寧伯承,仍將線索轉給吳永洪處理。9月15日,張閣良未認真審閱覃巴鎮紀委調查組的情況報告,就同意將該報告上報給吳川市掃黑除惡辦。吳川市掃黑除惡辦未經請示吳川市掃黑除惡領導小組,便將該報告上報湛江市掃黑除惡辦。

問題線索的處置,經過了湛江市掃黑除惡辦、吳川市掃黑除惡辦、覃巴鎮黨委及紀委等部門層層審核,卻在關鍵問題上層層缺位。

「這是一起由於吳川市有關部門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覺悟不強,沒有按規定處置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轉辦舉報線索所引發的舉報信嚴重洩密事件。」湛江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人員為該案如此定性。

「你是否清楚黨的工作紀律和國家工作人員的保密守則?」辦案人員問。

「我是一時疏忽。」陳甫明答道。

「我是一時大意。」張閣良答道。

「我是一時糊塗。」吳永洪答道。

「我是一時氣憤。」寧伯承答道。

張閣良作為鎮黨委書記沒有履行好「第一責任」,在中央督導組轉辦的涉及掃黑除惡的重要信訪件的處理上,對問題線索的處置及跟蹤督辦不夠、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重視不深,不及時研究預判、採取有力措施,存在嚴重失職瀆職,最終導致事態惡化;吳永洪的出發點看似為了工作,但其實質是無知無畏,對掃黑除惡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對執紀辦案的有關程序不熟悉,對工作存在應付、敷衍;寧伯承更是為了一己私憤,視紀律法律如兒戲,保密意識淡薄。

正是由於組織觀念淡漠、主體責任缺失、政治意識不強、思想麻痺,導致他們鑄此大錯,不僅破壞了基層政治生態,侵蝕了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還損害了黨的執政根基。

嚴肅問責 絕不姑息

「想不到我的違紀違法行為會產生這麼大的影響,連累了大家,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同事們,我在這裡誠懇地向大家道歉,真的很對不起大家……」2018年12月19日,吳永洪在數百名領導幹部參加的處理宣佈暨警示教育大會上泣不成聲。

「如果我們各個部門及有關人員能夠稍微提醒一下,也許就不會發生洩密事件,就不會有今天的情形,這都是我們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覺悟不強,嚴重不負責、不認真履職的表現。」吳川市委書記全可文的話,既是責問,也是自省。

「我深刻認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現在非常後悔,這是因為自己政治意識不強、紀律觀念淡薄、業務能力不足等原因造成的。作為鎮黨委書記,管黨治黨不力,甚至還帶壞了隊伍,對洩密事件的發生,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同事、對不起家人。」張閣良在看守所裡流下了懺悔的淚水。

會上,多名受處理人員分別作了深刻檢討,無不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感到悲痛萬分。這是他們咎由自取,卻又令人痛心、發人深思。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湛江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湛江市委同意,對22名涉案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其中,給予覃巴鎮黨委書記張閣良和覃巴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寧伯承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給予覃巴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吳永洪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給予覃巴鎮分管掃黑除惡工作的黨委副書記莊一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吳川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掃黑除惡辦主任陳甫明黨內警告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二十八條 洩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私自留存涉及黨組織關於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方面資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張岩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