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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談視覺中國事件 「碰瓷訛詐」涉侵權牟利

2019-04-13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劉凝哲)視覺中國事件不斷發酵,其將國旗、國徽等作為售賣圖片,長期以「碰瓷」式維權訛詐自媒體等行為受到各界強烈抨擊。針對上述行為是否觸犯法律的問題,北京知識產權法律專家趙立輝律師向記者表示,視覺中國沒有權利售賣國旗等圖片,其行為將受關行政部門的追責。同時,對於視覺中國涉嫌以侵權牟利等行為,影響到相關自媒體行業健康發展的濫用知識產權等行為,法律是不鼓勵的。

趙立輝律師認為,視覺中國事件須從多個層面解讀。一方面,售賣國旗等圖片,將受到相關行政部門追責。二方面,對於視覺中國確實獲得授權,自媒體未經許可使用的圖片,那確實是侵權行為,沒有什麼能制約原告不起訴。

對於「碰瓷」式維權產生的原因,趙立輝認為,這是因中國近幾年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產物,令視覺中國們認為通過起訴有利可謀。如果想扭轉這一情況,要寄托於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目前,中國有三種賠償依據計算方式,即原告的損失、被告的獲利和法定賠償。人們看到的例如每張圖片1000元之類,都是酌定賠償。如果法官轉變思路,以其他賠償依據,少賠償甚至不賠償,就能扭轉「碰瓷」式維權的現狀。

趙立輝說,最高院曾提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原則,即加強保護,分門別類,寬嚴適度。寬嚴適度就意味著,對於真正創新的東西要給予強力保護,對於擦邊球等非常弱的權利,可弱保護甚至不保護,只要停止侵權就可以了。對於以侵權牟利,影響到相關自媒體行業健康發展的濫用知識產權行為,法律是規制的,不鼓勵的。

在視覺中國事件中,媒體發力,政府迅速跟進。趙立輝表示,目前的大環境,對於視覺中國們類似行為可以糾正、糾偏,相信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建設將更加完善。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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