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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判刑丨梁君彥:將按議事規則處理涉案議員

2019-04-24
梁君彥表示,將按議事規則處理「佔中」案議員。圖為梁君彥(資料圖片)

梁君彥表示,將按議事規則處理「佔中」案議員。圖為梁君彥(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違法「佔中」案今日(24日)宣判。香港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被判囚8個月,即時收監。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若有動議禠奪邵家臻議員資格,需經過立法會適合程序處理。他表示,若符合程序的話,自己會一如既往地按議事規則處理。

梁君彥補充稱,因議員連續三個月缺席會議,而主席宣告其喪失議員資格的做法從未試過,他會謹慎地參考其他地方的做法及參考法律意見再作決定,認為現階段處理有關問題太早。

對於「佔中」案另一被告陳淑莊因發現腦腫瘤希望向立法會主席告假,梁君彥表示,若議員能提供實質證明的話,亦算是合理理由,過往亦曾有議員因健康問題告假。

根據基本法第79條,立法會議員若觸犯刑事罪行,被判監一個月或以上,並經立法會在席議員三分之二投票通過,可被解除職務;而若立法會議員在無合理解釋下,連續三個月缺席會議,立法會主席可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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