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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判刑丨戴耀廷等4犯即時收監 押往荔枝角收押所

2019-04-24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違法「佔中」案今日(24日)判刑,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邵家臻4人被判即時入獄,下午1時許由囚車送往荔枝角收押所。

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兩人因「串謀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即時入獄16個月,另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囚8個月,兩罪同期執行。邵家臻及黃浩銘亦分別被判即時入獄8個月。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全媒體記者麥鈞傑、程朗、鄧奕晞攝)

責任編輯: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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