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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江樂士:內地司法制度進步很大 無需憂慮

2019-05-03
江樂士主張利用修訂契機堵塞香港法律漏洞(文匯報資料圖)

江樂士主張利用修訂契機堵塞香港法律漏洞(文匯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與未有引渡協議的台灣等地處理移交疑犯問題。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接受港媒訪問時認為,修例有必要,而內地司法制度近年有很大進步,不應過份憂慮。

江樂士稱,香港回歸後內地移交了約200名逃犯到香港,香港卻不能移交逃犯到內地、澳門或台灣,該等情況有礙執法、不能接受,認為有必要修訂《逃犯條例》。

江樂士指,中國現時有40個引渡協定,與全球不同地方簽署實施,包括歐洲的法國、西班牙和葡萄牙。他表示,內地在2012年修改刑事訴訟法,如果疑犯不是自願認罪,法官不會接納作證據。

江樂士不同意只透過單次協議處理台灣謀殺案,認為要利用這個契機,堵塞香港引渡逃犯法律漏洞。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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