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立法會要行使職權,審議行政機關提交法案,以發揮監督職能,如果法案委員會不能成立,立法會就不能履行憲法職能。她呼籲非建制派議員按內務委員會的決定,盡快成立法案委員會。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至今五個多星期,很關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仍未開始審議,形容是很少出現的現象。林鄭稱,律政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長李家超下午將召開記者會,希望全面回應法律界等提出的意見,及重申政府的工作及保障措施,釋除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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