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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正部努爾•白克力,貪了20年

2019-05-07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努爾·白克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努爾·白克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努爾·白克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努爾·白克力利用擔任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述信息顯示,努爾·白克力此前受賄20年。

4月30日,中共國家能源局黨組召開汲取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教訓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對照黨章黨規,深刻剖析反思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產生的根源,認真查擺局黨組和黨組成員自身存在的問題不足,以案為鑒、汲取教訓,以案促改、引以為戒,徹底肅清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惡劣影響,切實加強局領導班子建設,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局黨組書記、局長章建華主持會議並講話。

黨組成員一致表示,黨中央對努爾·白克力的處分決定,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零容忍態度正風肅紀、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和堅強意志。國家能源局黨組堅決擁護和支持黨中央的決定,堅決支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努爾·白克力,堅決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做好相關工作。

黨組成員一致認為,努爾·白克力理想信念喪失,毫無「四個意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毫無顧忌、不知敬畏,性質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給黨和國家事業造成了嚴重損害, 給國家能源局建設造成了嚴重損害。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發生,再次說明國家能源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必須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部署要求落實到位。

章建華強調,要深刻汲取國家能源局系列腐敗案件特別是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慘痛教訓,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決扛牢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斷築牢思想和制度防線,一體推進黨務業務統籌融合發展,奮力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邁上新台階。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落實黨中央和中央紀委各項決策部署,堅決肅清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惡劣影響,大力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著力加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機制建設,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全力抓好能源領域各項工作,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提供堅強的能源保障。

3月16日,努爾·白克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紀委國家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努爾·白克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努爾·白克力對抗組織審查,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要求他人無償為其家人提供高級轎車、專用司機等服務,頂風違紀,多次違規接受高檔宴請,收受巨額禮品、禮金;生活奢靡,貪圖享樂,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

努爾·白克力理想信念喪失,毫無「四個意識」,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毫無顧忌、不知敬畏,性質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努爾·白克力開除黨籍處分;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8年9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努爾·白克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努爾•白克力被查後,國家能源局黨組立即組織召開黨組會議和黨員幹部會議,通報相關情況,部署有關工作。會議稱,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堅決支持、密切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做好案件查辦工作;深刻認識中央對努爾•白克力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重大意義,深刻認識努爾•白克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對能源事業造成的嚴重危害和負面影響。

努爾·白克力曾長期在新疆任職,於2014年12月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主席調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他是中共第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八屆中央委員,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努爾·白克力簡歷

努爾·白克力,男,維吾爾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樂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論專業畢業,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8.11-1983.08 新疆大學政治系政治理論專業學習

1983.08-1984.11 新疆大學政治系學生輔導員、團總支書記

1984.11-1989.01 共青團新疆大學委員會副書記

1989.01-1992.01 共青團新疆大學委員會書記(1986.09-1989.07 中央黨校培訓部研究生班學習)

1992.01-1992.06 新疆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

1992.06-1993.09 新疆大學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1993.09-1995.0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行署專員助理(其間:1994.05-1994.11 掛職任山東省肥城市副市長)

1995.04-1996.0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6.03-1998.0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

1998.02-1998.0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8.03-2000.1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0.12-2003.0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3.04-2005.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副書記

2005.01-2007.1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07.12-2008.0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代主席

2008.01-2014.1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主席

2014年12月起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正部長級),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9月接受組織調查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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