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雅南
回歸後,香港反對派挾洋自重,為求私利以賤為樂。佔中堵路,旺暴縱火,蒙蔽年輕人做炮灰叫「勇武」,違法美其名曰要「達義」……,魑魅魍魎,人性扭曲已至魔性。
近年全球深受恐怖主義的荼毒,禍及無辜百姓,為世人唾罵。但香港反對派近期在阻止修訂逃犯條例所採用的手法,卻與極端組織利用資訊不對稱激發對立,製造恐怖氣氛的手法何其相似。
香港本是文明社會,反對派若是在修訂逃犯條例上理直氣壯,大可據理力爭,何需以暴力衝擊議事堂?何需無視事實,不斷製造恐怖氣氛?需知,移交逃犯是聯合國成員的共同責任,目的是用以保障市民安全及社會治安。而香港今次修例,更加明確只有符合「兩地同屬犯罪」原則,才可移交。
反對派的洋主子們分別與全球一百多個國家或地區簽訂移交逃犯的協議,當中包括所謂的「邪惡」地區,反對派議員為何不覺有問題?反而對香港這次修例諸多指摘?反對派何苦為了拖延時日,賤相百出?在市民面前上演一齣「沒有最賤,只有更賤,賤中更有賤骨頭」的醜陋把戲。
反對派暴力衝擊議事堂導致多人受傷,明顯已是犯法行為。「出來行,預咗要還」,犯法必須接受制裁,此乃天經地義的事。如果睜一眼閉一眼,讓違法者逍遙法外,最終只會姑息養奸。香港絕不應縱容此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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