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龔之平發表評論文章《中央關心香港事務理所當然》,特區政府對《逃犯條例》進行修訂,中央負責港澳工作的主要官員發表相關談話,這本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合憲合法更是合情合理;但卻遭到反對派政客的無理攻擊。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憲法與基本法賦予了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無論從哪個角度,中央政府都有權力,更有責任、有義務宣示立場和態度。
以下是全文:
特區政府對《逃犯條例》進行修訂,中央負責港澳工作的主要官員發表相關談話,這本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合憲合法更是合情合理。但卻遭到反對派政客的無理攻擊,一方面將中央政府官員支持修例的表態,說成是違法「干預」;另一方面卻將外國勢力赤裸裸的干涉,竟然說成是對香港的「關心」。世間荒謬之事,莫此為甚!很難想像,這是出自於宣誓效忠基本法的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之口。
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憲法與基本法賦予了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而此次修例更涉及中央與地方的關係,無論從哪個角度,中央政府都有權力,更有責任、有義務宣示立場和態度。試問,如果連中央政府都無權關注,那麼作為一個外國政權,美國當局又有何權力干涉香港特區的立法?
必須指出,《逃犯條例》修訂的本質,完全是中國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中央政府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尊重香港的本地立法;然而,對於涉及國家主權安全、中央與地方關係和廣大市民根本利益的事情,中央絕不會坐視不理,也絕不會容許外國勢力為所欲為。
憲制秩序:中央無權誰才有權?
一個國家只有一個中央政府,所有地方政府必須遵從一個憲制原則。中央對香港擁有的全面管治權,不但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保障,而且有充分的法理依據,這是植根於國家主權原則和單一制國家權力結構。按照世界各國公認的法律原則,主權意味着國家對內享有「最高的、絕對的、不可加以限制的權力」,憲法則是國家主權的集中體現。而不論是國家憲法還是香港特區基本法,都對中央所享有的排他性權力,作了非常清晰的規定。
在主權原則之下,基本法賦予了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然而,高度自治絕不意味着「絕對自治」。香港特區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固有權力」,其一切權力皆是中央授予的。香港特區從回歸之日起就處在中國憲制體制內,納入了國家治理體系。顯而易見的是,《逃犯條例》修訂出現嚴峻形勢,外國勢力赤裸裸的干預嚴重影響了香港的穩定,也影響到了國家主權安全。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主要負責人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發表關心支持特區政府的意見,完全是「一國兩制」應有之義,也完全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要求。如果按反對派的邏輯,中央「無權」關心,那麼誰才有這個權力?難道是美國政府?
逃犯移交:關乎中央及地方關係
《逃犯條例》修訂,涉及的是與其他地區移交逃犯事宜,這並非單純的香港本地立法,而是涉及到基本法所規定的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法律原則問題。而一個常識在於,香港從來都沒有單獨的與其他地區簽訂逃犯移交的權力。根據基本法第九十六條,香港特區只有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下,才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而第九十五條更進一步定明:「香港特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
法律已規定了不可迴避的責任,而客觀上,香港回歸已近二十二年,至今仍未能與內地簽訂相關協議。一方面是內地公安機關已向香港移交260餘名犯罪嫌疑人,另一方面則是香港對內地「零」移交的數字。如此情況出現在一個主權國家之內,又豈是正常情況?香港特區政府從修補法律漏洞、伸張正義、保障港人安全利益的角度出發,對《逃犯條例》進行修訂,既有現實需要也有法律基礎。而中央負責港澳工作的主要官員,基於客觀情況,發表支持特區政府修例的立場,顯然是必要的,也是理所當然的。
形勢嚴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
如果修例能順利推進,根本毋須中央表態。然而,客觀事實卻容不得中央繼續保持沉默下去。市民可以看到,自今年二月份開始,美國當局便高調密集地行干預行為。從美國商會、美駐港總領事,相關委員會、國會議長、國務卿,乃至是美國副總統,要麼發表攻擊修例的言論,要麼赤裸裸地施以恐嚇,要麼以邀請反對派訪問的方式直接插手。人員層級一個比一個高,言行一次比一次惡劣。讓港人看到的是,前所未有的外國勢力的干預與破壞。對於一個主權國家而言,又豈能任之由之?
早在一九八七年,鄧小平在會見香港各界代表時就指出:「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而眼前香港所出現的,正正是外國勢力明目張膽的干預破壞。更嚴重的還在於,反對派政客勾連外國勢力,意圖挑戰中國國家主權。如果中央對此坐視不理,莫說修例無法推進,香港能否保持基本的社會穩定也將成疑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是一條底線、紅線,中央絕不會允許外國勢力以《逃犯條例》為藉口干涉中國內政。
中央官員發表支持特區政府修例的談話,完全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反對派所謂的「中央干預」之說,根本就是一個「偽命題」,也是一個毫無法律常識的荒謬言論,更是一個甘當美國政治傀儡的洋奴之論,必為國人所不齒。
昔日,八國聯軍以堅船利炮宰割中國。而今,美西方勢力又企圖通過麥克風輿論圍剿香港。《逃犯條例》修訂已非普通的法律爭拗,而是上升到維護國家主權與香港繁榮穩定的大是大非問題,絕不容有半點後退的餘地!
來源:大公報5月21日A3
責任編輯: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