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洪雅南
香港反對派為妖魔化逃犯條例修例,已經不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眾目睽睽下暴力衝擊議會、無恥造假、散布謠言、混淆是非恐嚇市民,茅招陰招層出不窮。
這邊廂大公報和文匯報為正視聽,透過訪問權威人士就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會見香港福建社團聯會訪京團時的發言進行了正確解讀,釋除不少港人的疑慮。那邊廂有「訟棍黨」之稱的公民黨前主席余若薇,立即跳出來用心險惡地對有關解讀進行曲解抹黑,故意將權威人士就四種情況分別作出說明的情況,一律危言聳聽扭曲為全部「送中」,企圖混淆視聽。
報紙上寫的很清楚,權威人士對四種情況作出了分別的說明:第一種是「內地居民在內地犯罪後潛逃到香港」;第二種是「香港居民在內地犯罪後逃回香港」。這兩種情況不但要符合「雙重犯罪」原則,還要屬於修訂條例附表所列37種罪行之一,才能啟動移交程序。
至於第三種情況,「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則要符合在港亦屬犯罪,一般由香港法律處理。而第四種情況「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國外針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身在香港」的,則還要考慮外交關係及是否引渡協議等因素。
余若薇的媚外反中的立場人盡皆知,作為一名大律師、一個政黨的前黨魁,故意用下三濫招數惡意曲解造假,欺騙恐嚇市民,正正印證網絡上的那句:「流氓不可怕,最怕流氓有文化!」
反對派的洋爸爸在聯合國大會上用謊言和假道具欺瞞世人,導致中東生靈塗炭,令人不忍卒睹,足證政治偏見,可以泯滅人性良知。試問余若薇,你除了政治偏見之外,還有沒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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