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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前高官馮永業涉貪瀆職案表證成立

2019-05-27
馮永業(中)被法官裁定貪瀆指控表證成立(大公報資料圖)

馮永業(中)被法官裁定貪瀆指控表證成立(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主審法官游德康今日(27日)裁定馮永業貪瀆表面證供成立。

控罪指,馮永業涉嫌在2004年9月,擔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期間,接受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羅便臣道物業的臨時訂金,從而傾向優待陳婉玉及關連公司,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陳婉玉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控方今日傳召控方最後一名證人廉署首席調查主任李景成作供。李景成表示,2016年11月3日廉署的拘捕行動中,當日他為馮永業錄取了兩個警誡錄影會面。馮永業承認他和陳婉玉彼此有親密關係,不過他不敢讓太太、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知道。

馮永業辯稱,他和陳婉玉的愛情發生和公務無關,他在10多年買過很多樓、他和陳婉玉是用同一個物業代理Maggie。

馮永業又指,他已婚、育有17歲女兒、目前繼續和馮程淑儀仍是夫婦關係。他自去年9月遭廉署起訴後,原有的僱主和他終止合約。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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