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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林鄭月娥:逃犯罪行即使涉國防外交亦不一定移交

2019-06-04
林鄭月娥表示,逃犯罪行即使涉國防外交亦不一定移交(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逃犯罪行即使涉國防外交亦不一定移交(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4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她表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上星期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3方面共6項的額外保障後,社會人士普遍表示歡迎。林鄭月娥強調,即使逃犯罪行涉及國防及外交,亦不一定會移交。

林鄭月娥說,保安局及律政司官員連日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特別會議解釋修例,相信共20小時的會議是有用及有建設性的。她指出,雖然議員有很多重覆問題,但政府團隊會有耐性回答提問,亦會準備在6月12日恢復修例二讀工作。林鄭月娥又指,政府同時在議會外進行解說工作,包括已回應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早前的公開信,稍後會於網站上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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