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修訂逃犯條例 | 林鄭月娥:應無再修改空間

2019-05-31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逃犯條例》修訂飽受反對派非議,政府順應民意於30日公布3方面6項調整,包括將引渡罪行的刑期門檻增至7年、新增多項人權保障及引渡必須由最高檢察機關提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31日上午出席公開活動,被問及修例是否仍有修改空間時表示,委員會階段修訂將在明天截止,「應該沒有修訂的空間了」。

林鄭月娥呼籲社會例行務實態度處理修例工作(大公報資料圖)

林鄭月娥呼籲社會例行務實態度處理修例工作(大公報資料圖)

林鄭月娥被問及有關修訂措施是否「終極修訂」,港府不會再讓步這一問題時,林鄭月娥表明,明天將是立法會全體委員委員會修訂階段提出修正案的截止日期,直言修例「應該沒有作委員會修訂的空間」。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公布的三方面措施,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整合不同意見後作出;她又呼籲,「誠懇希望社會各界以理性務實態度處理修例工作」,並歡迎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疑問,強調政府官員會以「一問一答」方式「面對面」解釋,以釋除疑慮。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劉雲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