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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李家超:至少11宗案無協議未能移交逃犯

2019-05-31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31日討論《逃犯條例》修訂。出席會議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目前至少有11宗案件因為未有長期移交逃犯的協議,未能將犯罪者移送到犯罪地受審;當中有3宗涉及港人死亡的外地兇殺案,不計去年的台灣殺人案,另外還有一宗是港人涉嫌在外地干犯嚴重犯罪。 

李家超表示修例會讓香港變得更安全(大公報資料圖)

李家超表示修例會讓香港變得更安全(大公報資料圖)

李家超表示,香港執法部門都知道這些疑犯的去向,但由於牽涉案件雙方沒有長期協定,不能移送。

李家超又指,目前修例中,可移交逃犯的罪行類別,並不包括國家安全相關的罪行;如果未來有需要修訂罪行類,到時會以附屬法例的形式修改,但須經立法會審議。他指,今次修例可以保障商人在香港的業務,避免受到騙徒的威脅,也可以讓香港變得更安全。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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