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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法院可要求特首公開引渡逃犯決定原因

2019-06-04
律政司表示,法院可要求特首公開引渡逃犯決定原因。圖為香港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律政司表示,法院可要求特首公開引渡逃犯決定原因。圖為香港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4日)繼續討論《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曾強表示,法院在必要時可要求行政長官公開引渡逃犯決定的原因。

曾強稱,特區政府與內地進行司法互助安排時,其程序符合包括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逃犯條例》等法例是先決條件。行政長官引渡某一逃犯的決定如無法例依據,在面對司法覆核時便無法在法院獲得通過。曾強又引述案例指,在合理角度下,行政長官亦需要解釋作出是否引渡某一逃犯決定的原因。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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