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公安部新聞發佈會,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陳士渠表示,按照中國法律規定,任何涉外婚姻介紹機構都是非法的,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者以盈利為目的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據新京報21日報道,陳士渠介紹,現在人口流動比較多,對外交往也比較多,有些跨國婚姻是正常的,但是,實施拐賣,違背婦女意志,這是法律不允許的。關於跨國拐賣婦女和跨國婚姻的區別,中國的法律和有關的司法解釋也作了明確的規定。國務院辦公廳在1994年第104號文件《關於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嚴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者以盈利為目的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此外,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條款對怎麼區分跨國拐賣和正常的跨國婚姻作了規定,該《解釋》是2017年1月1號起正式實施的,解釋的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以介紹婚姻為名,採取非法扣押身份證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婦女人地生疏、語言不通、孤立無援等境況,違背婦女意志,將其出賣給他人的,應該以拐賣婦女罪追究刑事責任。
陳士渠表示,實踐中情形比較複雜的,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準確甄別,對於其中的拐賣犯罪,要堅決打擊。
責任編輯: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