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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以加等國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及行動計劃

2019-06-29
鄧以海(右)與以色列稅務局局長Eran Yaacov(左)交換互認安排文件

鄧以海(右)與以色列稅務局局長Eran Yaacov(左)交換互認安排文件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海關關長鄧以海出席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的世界海關組織第133/134屆會議。會議期間,他於6月26日及27日(布魯塞爾時間)分別與以色列稅務局局長Eran Yaacov及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局長John Ossowski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AEO)互認安排。

在上述互認安排下,在香港獲認證為「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公司將可在以色列及加拿大獲得通關便利,而該兩國的公司如在當地的相應計劃下獲認證,亦可在香港獲得通關便利。根據世界海關組織所訂的框架,有關通關便利包括減少查驗及優先清關等。認可經濟營運商的貨物與其他貨物相比,查驗率一般可降低達八成。

鄧以海(右)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局長John Ossowski(左)簽署互認安排

鄧以海(右)與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局長John Ossowski(左)簽署互認安排

香港海關發言人指出,香港一直十分支持『認可經濟營運商』概念,亦積極拓展香港與其他經濟體的互認安排網絡。這次與以色列及加拿大簽訂互認安排,充分體現三地海關在加強國際貨物安全及便利跨境貨物流通方面的努力。在新簽訂的互認協議下,獲認證的本地企業憑藉其『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地位,可享有更佳優勢,開拓相關地區的市場。

是次與以色列及加拿大簽訂的兩份互認安排,使香港與其他經濟體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合共十一份。其餘九個已經與香港簽訂互認安排的經濟體,包括中國內地、印度、韓國、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澳洲及新西蘭。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報道)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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