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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書記兒子結婚 他送了10萬元現金

2019-07-16

【文匯網訊】曾先後歷任甘肅慶陽、白銀兩市市委書記的張智全,在一審宣判6個月後,他的一名行賄人曝光。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刊發的《程某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程某在張智全的兒子結婚時,曾向其行賄10萬元現金。

張智全1981年自慶陽師範專科學校中文專業畢業後,在定西工作了22年,由定西地區行署辦公室幹事,升至定西地委委員、臨洮縣委書記,並於2003年出任甘肅省委副秘書長。2006年轉任慶陽市委副書記,後任慶陽市長、市委書記,2011年轉任白銀市委書記,2017年調任甘肅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去年6月被查。

程某是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退休職工,因涉嫌犯行賄罪於2018年5月25日被成縣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同年7月13日被成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

據成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程某通過張智全的職務便利和影響力,承攬了多項工程。程某為感謝張智全的幫助,三次向其行賄。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了三項行賄事實。

第一次行賄是2006年。2006年5月,張智全從臨洮縣調蘭州工作後,因蘭州往返隴西不方便,打算購買一輛轎車。同年5月8日,張智全的妻子李某邀程某到蘭州金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看車,當場選中了銀白色大眾高爾夫轎車,裸車售價13萬餘元,程某當天以現金繳納了3000元定金。在等待提車的過程中,程某於5月23日主動從自己掛靠經營的甘肅華威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裝飾工程處賬戶,向金島公司轉賬支付了13萬元車輛購置款,想全額承擔購車款,表示對張智全在臨洮工作期間幫助其掛靠臨洮二建公司和承攬項目的關照和感謝。

5月25日,李某與程某提車時,對車輛進行了裝飾,車輛售價及裝飾費用合計14.68萬元,程某又以現金方式繳納了尾款13800元。

當日,李某僅帶了9萬元現金,得知程某已全部支付了14.68萬元購車款後,將9萬元現金交給了程某,程某實際支付了5.68萬元購車款。

第二筆行賄是在2010年5月,程某為感謝張智全在慶陽工作期間在擴展公司、承攬工程等方面的關照和幫助,想給張智全送一輛車。

經詢問張智全後,其本人喜歡奧迪A6L轎車。程某便於5月9日安排公司經理到蘭州金島汽車公司刷卡支付1萬元訂金,訂購價值69萬元的黑色奧迪A6L轎車一輛。

7月26日,程某提車時,用妻子王某的建設銀行卡刷卡支付了車輛餘款68萬元。案發後,該車輛被甘肅省監察委員會依法扣押。

第三筆行賄是在2013年5月,張智全兒子結婚,程某得知該消息後,到張智全居住的蘭州安寧庭院家中,將10萬元現金送給張智全的妻子李某。

法院認定,程某共向張智全行賄84.68萬元。法院認為,程某能如實供述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今年6月以行賄罪判處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去年12月,甘肅省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張智全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2419.8萬元,另有美元3萬元、黃金1.5千克,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

(來源:「政事兒」公眾號)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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