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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社評丨檢討遊行審核機制刻不容緩

2019-07-26

【文匯網訊】搞事分子申請在本週六發起「光復元朗」遊行,罕見地被警方拒絕,也一如所料地遭到反對派的大肆攻擊,申請者揚言即使上訴失敗也會繼續上街,完全是一副「我就犯法你奈我何」的姿態。在這種情況下,特區政府及警方必須準備不同預案以防不測,最重要的是有法必依,維護法治尊嚴及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警方拒為週末的遊行開綠燈,理由絕對充足。近來的香港可用「兵荒馬亂」來形容,遊行每每以暴力血腥收場,搞事者連立法會、警察總部、中聯辦大樓都敢侵犯,莊嚴的國徽都敢損污,還有什麼做不出?侮辱不同政見者的祖墳都幹得出,還有什麼底限可言?搞事者又欲以遊行為名踩入元朗鄉村,擺明「撩交打」,網上更有人公然號召縱火焚村及殺死村民,來勢洶洶,而元朗居民已表明將堅決守護家園,劍拔弩張之下,會發生什麼嚴重後果已經寫在牆上。

非常時期,須行非常手段。警方明知否決遊行申請將招致無邊無際的謾罵,上綱上線的攻擊,仍然頂住壓力作出正確決定,體現了政治承擔,也順應了主流民意。畢竟,沒有什麼比保護市民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更重要,而被保護者不僅是元朗居民及遊客,也包括遊行參加者。

然而,警方的一片好意,反對派不會領情,相反,他們指摘遊行「審核機制不透明」、「打壓言論與集會自由」,大帽子滿天飛。事實上,亂港勢力為今次遊行作了精心準備,包括輿論上攻擊莫須有的「警黑勾結」、「港府向惡勢力低頭」,物資上更不用說了,除了頭盔、口罩、眼罩等示威「三寶」,鐵通、雨傘、燃燒彈等常用裝備,甚至有「大殺傷力」武器。警方早前破獲二公斤烈性炸藥案,有三名「港獨」分子被捕,已是警號。未必巧合的是,今次遊行申請者正是一名有案底的「港獨」分子,可見他們不甘心失敗,勢必一意孤行。

顯而易見,不論警方如何決定,有些事情都難以改變,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則為暴力遊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否決申請,搞事者將「違法達義」。然而,這並不表示否決遊行申請沒有意義,遊行一旦非法,大部分守法市民將重新考慮是否參與,而「一於去馬」的則主要是死硬派,警方執法便少了誤中副車的顧忌。

最引人深思的是,香港還要繼續維持「遊行之都」的名聲嗎?香港是當今世界遊行最頻密的地區,過去的一年,平均每日遊行達三十二宗,民間所謂「三日一遊行,五日一示威」已是大大低估。這反映香港的言論及結社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一國兩制」得到貫徹落實。但另一方面,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成為常態,審核行禮如儀,帶來不少副作用,尤其當遊行發生質變,不再是和平表達意見,而淪為暴力搞事的藉口時,警方重新評估審核機制就是當務之急。

「從來如此,就對麼?」魯迅的名言,就是對反對派的最好回應!

來源:大公報7月26日社評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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