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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將允港澳台服務業人才入駐

2019-08-06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何玫)中組部、國家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人社部、國家衛健委等7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支持海南開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的實施方案》,支持海南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上大膽創新,著力集聚有志於海南建設和愛國奉獻的各方面優秀人才,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提供強有力人才保障。

該《方案》指出,要創新人才培養支持機制,全面提升人才服務水平,經過10-15年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與中國特色海南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人才隊伍。

允外商獨資設人才中介機構

《方案》提出要構建更加開放的引才機制,擴大人才對外開放。支持海南開展國際人才管理改革試點,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中外國高端人才(A類)標準的外國人才來海南工作,可享受外國人才簽證(R字簽證)政策;授權海南制定經濟發展急需緊缺的其他外國人才標準,享受外國人才簽證(R字簽證)政策。放寬外國專家參與海南科研項目的科研經費管理限制;支持海南自貿區試行人力資源市場外資准入試點,允許外商獨資設立人才中介機構,允許外資直接入股中資人才中介機構。

擴大港澳台學生規模

同時,允許具有港澳台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服務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部門或機構備案後,按規定範圍為海南自貿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允許港澳台地區技術技能人員及符合一定條件的華僑按照規定在海南就業和定居。允許在中國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優秀外國留學生及港澳台學生在海南就業和創業。擴大海南高校留學生及港澳台學生規模。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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