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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記協變臉 勝過川劇大師

2019-09-04

文/鄭剛

日前,警方在記者會上表示,近期暴力衝擊中,經常有多人身穿記者反光衣穿插其中,警員難以區分真假記者,更質疑有人假冒記者,阻礙警方行動,呼籲記者協助分辨。想不到記協立即在社交媒體聲明指,市民大眾能迅速得知真確的新聞資訊,主要靠新聞機構員工的辛勤工作,「在未來的日子裏,市民大眾以至記者們都應加倍警惕,不宜動輒捉拿假記者,或要求記者在採訪時必須配備認可的記者證等,否則香港沒法再享有真正的新聞自由。」

這個令人啼笑皆非的主張,竟然出自視專業、公信力為生命的記協之口!記協再次擺出「雙重標準」其奈我何的嘴臉,更加說明記協只重立場、不問是非,什麼專業操守、社會公義完全棄如敝履。

8月17日,《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香港國際機場遭暴徒禁錮毆打,事件震驚中外,群情激憤下,記協也發聲明譴責一下暴力了事,但聲明同時呼籲「內地新聞工作者,在港採訪大型示威活動時,應該清楚展示其記者證件,以方便市民辨認」。似乎暗示內地記者沒有佩戴記者證,做法不當,被人打「抵死」(活該)。

還有,8月19日,記協聲稱「撿到錢包」,內有兩張「假記者證」。記協認為,作為工會有責任維護「行業尊嚴」,打擊偽造記者證,所以決定報警,制止假證擾亂真正記者採訪,還是一臉的「義正詞嚴」啊,孰料其後迅速「變臉」,令人驚詫!

此次反修例暴力衝擊中,現場採訪的記者龍蛇混雜,大批暴徒冒充記者進行不持平的報導,更妨礙警方執法,掩護暴徒逃脫。使用假記者證,是干犯行使虛假文書的重罪,警方要求記者協助分辨假記者,本身就是彰顯法治、打擊犯罪的合理正當舉措,也符合記協的要求,有利「維護行業尊嚴」,記協應「舉腳支持」才對。叫人意外的是,記協現在卻呼籲,「不宜動輒捉拿假記者,或要求記者在採訪時必須配備認可的記者證等,否則香港沒法再享有真正的新聞自由。」記協以今日之我打倒昨日之我,變臉勁過川劇大師。

尊重、保障新聞自由和採訪自由是普世價值,香港尤其重視,但指「捉拿假記者、要求記者採訪時必須配備認可記者證會令香港沒法享有真正的新聞自由」,簡直是天方夜譚,貽笑大方。如果假記者、無認可記者證的人都可報新聞,「侵侵」(美國總統特朗普)經常說的「FAKE NEWS」,恐怕最適合套用到記協身上。 早前,香港文匯報揭發20蚊就可領到記協的會員證,質疑記協催生假記者,記協煞有其事地澄清,以示清白。現在記協叫人不要捉假記者、不要出示記者證,連20蚊都可慳番(省了),還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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