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3日)將就空置稅條例草案刊憲,下月立法會復會後提交大會首讀。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社交網頁表示,隨著政府將實施空置稅的條例草案在憲報刊登,她去年6月底公布的6項房屋政策新措施已全部到位,其他5項分别為,將居屋、綠置居及首置上車盤的售價與市場樓價脱鈎、將9幅私樓地改撥作公營房屋、市建局出售首個首置上車盤項目、運輸及房屋局成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加快推進各個項目、改善樓花預售,防止發展商「擠牙膏」式賣樓。
林鄭月娥表示,房屋是民生頭等大事,政府增加房屋供應的措施只會陸續有來,絶不走數。
根據條例草案,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樓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狀況,如有單位仍未售出,而在過去12個月當中超過半年沒租出,須繳交額外差餉,徵收率劃一為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二百,相當於樓價約百分之五。
為避免有人通過關連人士交易規避空置稅,草案列明若單位持有人在特首去年六月公布措施後,把單位轉讓予關連人士,須提交申報書和繳交額外差餉,並限制轉讓單位予附屬公司或親屬。
刑罰方面,政府指為加強阻嚇作用,建議關乎欺詐的罪行是在董事、公司秘書、主要人員或經理的同意或縱容下干犯,或是因疏忽或不作為,則有關人員亦屬干犯該罪行,一經定罪,可處最高十萬元罰款及監禁一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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