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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暴徒衝擊校長室 爆門毀天眼 校方啞忍

2019-09-17
浸大過百名學生到邵逸夫行政大樓盲撐被捕學生,之後有人破壞校園

浸大過百名學生到邵逸夫行政大樓盲撐被捕學生,之後有人破壞校園

【文匯網訊】浸大暴徒無法無天,刑毀校園衝擊校長室!一名香港浸會大學學生前晚在街頭被搜出背包藏餐刀,被警方拘捕,昨午近百名該校學生發起聲援,有學生衝上校長室樓層要求與校長錢大康對話,又促校方譴責警察,惟求見不果竟在校園施暴,用磚撞爛門鎖、撲爛玻璃,又向閉路監視器噴漆。浸大雖表明不會容忍任何破壞行為,卻未有就學生的暴行報警。大律師指,該等學生的行徑已涉嫌干犯刑事毀壞罪,最高可判監十年。

浸大學生會編委會指,前晚被捕學生為「廣播新聞網」(BNN)記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機動部隊警員(PTU)前晚於炮台山發現該學生在現場與所謂「示威者」徘徊,其行為有別一般記者採訪,懷疑他「可能同人哋一夥」,即上前截查及盤問,結果在其袋中搜出一把九吋長金屬刀,學生指是用來切月餅,警員不接受該解釋,遂以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

錢大康砌辭護被捕學生

浸大校長錢大康竟為被捕學生護航,昨日早上向師生發電郵稱校方深切關注,又辯解警搜出的餐刀是作「切月餅」之用,並指校方將為被捕學生提供協助和法律支援,要求警方以公平及妥善的手法處理案件。惟大批浸大學生不但不領情,近百學生昨午二時更於校園內遊行,要求校方支援被捕學生,並譴責警方濫權濫捕及打壓新聞自由。

學生宣讀遊行聲明,指BNN屬廣播新聞系實習課程,認為校方在保障學生在實習課程中的安全責無旁貸,但聲明並無交代為何要安排學生到違法危險的地方實習。學生在讀聲明後,即遊行到邵逸夫行政大樓八樓校長室求見校長,但因大門鎖上,有人即拿起磚頭撞爛門鎖,又有人向閉路監視器噴漆,甚至拿起膠棍撲爛玻璃,又大聲叫囂。浸大副校長周偉立與浸大新聞系系主任劉志權約於下午四時現身,與學生對話,指校長得知事件後已即時跟進,聯絡涉事同學的家長,亦出信表達關注。

刑毀罪可判監10年

浸會大學表示,知悉被捕學生已於昨晚獲得保釋,大學會跟進其需要,而對大學被破壞表示極度遺憾和失望。發言人雖表示大學不會容忍任何破壞行為,說定必跟進,卻未有報警。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無論是否在校園發生,學生的行為已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條的「刑事毀壞罪」,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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