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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治理現代化:理念與方略

2019-11-22

【文匯網訊】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將學習研究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向深入,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11月16日,由人民日報社指導,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雜誌社、國家治理刊、人民智庫、人民論壇網共同主辦的「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2019國家治理高峰論壇年會」在北京人民日報社新媒體大廈召開。本屆高峰論壇課題合作單位為北京華夏文化交流促進會。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教授在會上做了精彩發言,以下為發言內容。

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教授發言

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教授發言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全會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時代命題。今年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這一重大命題作出了戰略規劃和具體部署,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即到2021年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49年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學習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我最突出的感受是,全會非常強調我們制度和治理體系的完善、成熟、定型。經過70年艱難的探索實踐,今天我們終於可以明確提出再經過若干年的奮鬥,我們的制度和治理體系也可以「定型」了,這體現了當代中國共產黨人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在破解人類千古難題方面邁出了歷史性、關鍵性的一步。

今天我談四個方面的學習認識和體會。

第一,古往今來任何政權都追求長治久安,在尋找長治久安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方面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這是數千年來人類堅持不懈的追求,也是人類尚未破解的千古難題,是一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頂級命題。這是比發展經濟、發展民主、建設法治等更難的歷史和時代課題。長期以來中國共產黨也一直在探索解決這一難題的方案。1947年在延安窯洞毛澤東主席與黃炎培先生縱論歷史周期率,1949年他提醒全黨「進京趕考」。1980年鄧小平同志指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1992年他在南方談話中又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黨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也都對制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八大後,2012年12月習近平同志第一時間拜訪民主黨派中央,再次重溫當年毛澤東、黃炎培對話,提醒全黨這個歷史命題和時代課題尚未破解,必須破解,需要我們繼續努力。這樣有了十八屆三中全會和這六年來大刀闊斧的改革、反腐以及各方面的制度建設,一直到剛剛閉幕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可見,我們黨從建立政權之初就意識到並提出這一重大命題,一直沒有忘記,並不斷尋找破解這一千古難題之道。十九屆四中全會的這一決定就是中國共產黨經過70年的艱難探索提出來的答案,是中國共產黨人破解這一千古難題的方案。

第二,討論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兩個參照系。其一,中國古代的治理體系。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植根中國大地、具有深厚中華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擁護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巨大優越性的制度和治理體系,是能夠持續推動擁有近十四億人口大國進步和發展、確保擁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華民族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而實現偉大復興的制度和治理體系。中華民族從夏商周開始,到秦始皇實現第一次實現「大一統」,一直到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在這數千年裡,治理時間超過200年的朝代有多個,其中必有完善的制度、發達的治理體系和較高的治理能力,有其內在邏輯和道理,否則不會延續如此長時間。比如偉大的時代都有一部完善的法典,從春秋時期鄭國的刑鼎、到《秦律》,一直到《大清律》,其中歷史的傳承值得我們認真研究。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智慧和治理體系並非都是糟粕,這是我們今天植根中國大地、研究破解這個千古難題時應該尋找的歷史資源。第二個參照是近現代人類政治文明進步的成果,主要以英美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在這方面作出的探索。英國1689年君主立憲以來,其制度和治理體系已經穩定運行超過300年,美國憲法1789年生效以來,也已經超過200年。有些制度定型後,例如美國總統的選舉制度,一直被批評不夠民主,但是200多年來美國人一直堅持這個制度不動搖,很少聽到要「改革」、要「民主化」的聲音。當然現在他們的制度和治理體系都發生了很大的問題,未來如何演變值得觀察。我們絕對不會照抄照搬他們的制度和治理體系,但是其中的經驗教訓是可以借鑒的。可見,中西方對破解這一千古課題都進行了很多探索,我們總是在前人經驗的基礎上尋求歷史的靈感和當代的答案。

第三,從新中國憲法的變遷看中國制度和治理體系的完善定型。憲法是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法律載體,從憲法變遷可以看到一國制度和治理體系成熟完善定型的情況。英美憲法300年、200年基本維持不變,是他們制度體系成熟定型的法律體現,也是他們先後成為世界強國根本的制度保證。1949年第一屆全國政協制定的《共同綱領》是新中國的臨時憲法,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立憲嘗試。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制定了新中國正式的《憲法》,1975年四屆全國人大和1978年五屆全國人大對憲法進行了全面修改,儘管叫做「修改」,實際上是重新制定,1979年、1980年又兩次對1978年憲法進行修改。1980年黨中央決定對1978年憲法再次進行全面修改,經過兩年時間,完成了這一曠世工程。但是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現行憲法以來,我們堅持一部憲法不動搖,再也沒有制定新憲法,已經37年了,與第一個30年制定四部憲法形成鮮明對比!有人問40年中國法治建設最大的成就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再也沒有制定新憲法,讓一個民族世世代代堅守一部法律不動搖,把權力始終放到憲法的籠子裡邊,這很不容易!這說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越來越成熟、完善,我們越來越有自信;也說明我們黨治國理政越來越規範,越來越依賴憲法治國理政,真的開始走向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這既是40年來改革開放取得重大歷史性成就的體現,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政治穩定是取得一切成就的基礎。而政治穩定又有賴於憲法的穩定,二者相輔相成,互相促進。一國堅持一部憲法時間越長,其政治穩定就越來越依賴憲法穩定,憲法對政治穩定的保障作用就越顯現。

當然37年來,在保持憲法穩定、權威、連續基礎上,我們與時俱進,對現行憲法進行了五次修改,這是必要的,因為畢竟我們的制度、治理體系還遠未成熟,離定型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這37年憲法實踐探索也已經形成了很好的模式,即不再制定新憲法,而是採取修正案的形式把體制改革、制度實踐已經成熟乃至可以定型的內容,通過修改憲法補充進去,一舉兩得,既體現了改革精神,也維護了法治和憲法的權威。

1982年憲法體現了一部現代憲法所應該具有的所有元素,從人民民主、人權保障、財產保護、法治、權力制約監督、基層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和「一國兩制」、憲法實施監督等等,為「中國之治」提供了最根本的制度框架和保障,值得我們世世代代珍惜並尊崇遵守。今後我們仍然應該堅持這一模式,即在保持憲法的連續性和權威性前提下,及時把改革成果制度化,通過修憲或者釋憲上升為憲法規範,使之定型。我相信,只要我們繼續堅持這一部憲法不動搖,50年不變,100年不變,200年乃至更長時間不變,中國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一定能夠實現。

第四,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關鍵和重點在於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也就是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的第二、第三和第四這三部分。過去我們講了很多,但是如何實現三者統一,《決定》提供了明確的方案。我們需要根據《決定》的精神和內容,進一步深化、細化,堅決貫徹落實。

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成立於2014年秋天,其宗旨就是對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重大命題開展跨學科、綜合性研究,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貢獻。五年來,我們對此開展了許多富有成效的研究,取得了一批有價值的成果。我們希望乘著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東風,繼續發揮大學學科齊全、人才匯聚等多方面優勢,與大家一道,就如何全面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學術支撐,發揮好智庫的作用。

(來源:人民論壇網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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