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近日發佈《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以下簡稱《清單(2019年版)》),首次對私募基金行業管理提出明確要求: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基金管理」字樣。
根據清單管理,凡在名稱和經營範圍中選擇使用上述字樣的企業(包括存量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將註冊信息及時告知金融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予以持續關注,並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清單(2019年版)》將私募基金行業納入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體系,著眼於破解私募基金行業准入難、特別是民營企業准入難問題,明確了政府對私募基金行業市場准入管理的邊界,通過更加規範透明准入環節管理,進一步維護市場公平,公開准入標準,降低准入門檻,破除隱性壁壘,鼓勵支持優質私募基金企業充分發展。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9月底,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的規模達到9.38萬億元,佔到總規模的70%左右,已經成為行業中堅力量;在協會存續登記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管理人有14802家,管理基金數量達到35492只。
近年來中國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速,但行業中依然面臨准入難等問題的困擾。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負責人表示,根據市場主體反映,由於此前一些地區對私募基金行業准入標準不一、流程不透明,一些「開開停停」的局部短期管制措施導致行業預期不穩定,甚至對民營私募管理機構存在歧視性政策,構成市場准入隱性壁壘。同時,協會在登記備案辦理中由於相關信息不對稱,影響了備案效率。此外,一段時間以來,一些以「基金管理」名義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機構違背行業發展規範,誤導、欺詐、利益輸送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時有發生,甚至出現了以「私募基金」為名的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等行為,有損於私募基金行業的聲譽形象。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清單並非提高了私募基金的准入門檻,不是設置准入許可或禁入規定。此舉的目的在於通過納入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對私募基金進行規範,在全國實行統一的准入標準、統一的監管措施等,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將應屬於市場主體的「自主權」賦予市場主體;同時,通過信息共享,保障將私募基金及時納入法律監管範圍。
清科研究中心董事總經理符星華解讀稱,這是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史上一次重大的改革,將帶來深遠而積極的影響。一方面,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業監管部門將對打著「私募基金管理」旗號卻並不從事相關業務企業的監管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另一方面,對於真正從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市場准入將更加透明公正,准入隱性壁壘將進一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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