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埔翠屏商場12月20日發生的開槍案,涉案18歲被捕男子被暫控一項「有意圖而射擊」及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該男子由於同時涉及今個月8日警方多處搜獲大批武器的案件,被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日(12月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該開槍襲警事件涉案男子亦涉及2018年底一宗藏槍案,因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而被通緝。探員其後將其押到一單位搜查,檢獲AR-15長距離自動步槍、P80半自動手槍及逾300發子彈。前警察槍械訓練科教官接受大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警方檢獲的AR-15為半自動步槍,相信有自行改裝組件。AR-15是美國嚴重槍擊案中兇徒經常使用的槍械,搭載撞火槍托後,可由半自動式改裝成連發子彈的自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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