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近日,中國之聲接到不少盲人朋友的反映稱,他們在辦理信用卡時,因為無法閱讀相關須知而被拒絕。此外,在辦理電話卡時,因為需要面部識別來激活,而盲人的眼球無法聚焦或移動,有時連電話卡也不能辦。
據央廣網12月23日報道,說到這些遭遇,最新的一起判例值得關注。不久前,在江蘇一家推拿店工作的河南盲人小伙李先生因為激活信用卡遭到拒絕、甚至刁難,把銀行告上了法庭。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法院最終如何認定?在合法權益遭到損害時,盲人朋友該如何維權?
23歲的河南小伙李先生是一位盲人,目前在江蘇常州經營一家盲人按摩店。去年他在南京工作的時候,申請了浦發銀行的信用卡,但沒想到在網點激活時遭到了拒絕。李先生說:「理由就是,第一因為我盲人不會寫字,第二就是不能閱讀銀行的相關條款,用卡會存在安全風險,就以這些理由拒絕的,後來就不了了之,這個卡我也註銷了。」
因為確實存在用卡需要,李先生後續又申請了廣發銀行的信用卡,雖然工作人員很客氣,但還是卡在了激活的環節。李先生告訴記者,銀行後續還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凍結。「我打客服電話查其他東西,客服說我的卡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凍結了,凍結理由就是二次審核評估未通過。這樣讓我很氣憤,後來我想想就打算再申請一次試試。」
又一次申請後,李先生接到了銀行的回訪電話。李先生認為,銀行已經知道他是盲人,電話里的一些問題像是刁難,他難以回答。李先生說:「問我的工作單位在哪個位置?我說了。工作單位名稱我也說了。然後又問我工作單位名稱的幾個字怎麼寫?雖然我沒學過漢字但是我會組詞,我說樂是快樂的樂,康是健康的康,這樣給他解釋了,然後他又問我工作單位門頭的字是什麼顏色的。」
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先生選擇訴諸法律。一紙訴狀將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樓支行告上法庭。上個月15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要求銀行在10個工作日內協助李先生激活信用卡。李先生表示:「我希望國家對我們盲人在銀行這一塊,不管我們辦理什麼業務,能夠提供一些配套服務,盡量給予一些無障礙的服務。不管是從設施上還是軟件上,有些時候是需要人工過來協助的。」
其實像李先生這樣的盲人朋友不在少數,他們在生活中因為視力障礙無法享受正常服務。江西贛州視力殘疾的李女士就因為眨眼存在困難無法進行人臉識別,導致難以激活電話卡。李女士說:「我有時能眨眼睛,有時不能眨,我不是特別擔心,但也比較麻煩。除了眨眼睛這方面,其他方面遇到的困難也挺多的,比如圖形、驗證碼等。」
另外一位視力殘疾的蔣女士告訴記者,有些視力殘疾的人是因為外傷摘除了眼球,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難會更多。蔣女士說:「還有一些因為外傷性的,被迫摘除了眼球用了人工眼球的人,人工眼球只是起到支撐眼窩的作用和裝飾作用,沒有眼睛的功能,那種人的眼睛也是不會眨動的。用了人工眼球的盲人在人臉識別需要眼睛配合的時候肯定是完成不了這些動作的。」
同樣身為盲人的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主席團委員、安徽省盲人協會主席李雁雁稱,當盲人或者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12385全國殘疾人服務熱線尋求幫助,或者向當地殘聯的維權部反映,堅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李雁雁說:「首先是在機構里當場解決,找銀行的大堂經理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可以撥打12345或者12385熱線進行法律諮詢,或者直接向殘聯的維權部以及消費者協會反映。」
日常生活中,一些服務機構以視力障礙為由拒絕為盲人提供服務是否合法呢?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維維律師用申領信用卡舉例說,商業銀行給客戶辦理信用卡是一種民事行為,雙方之間建立的是民事法律關係。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申請信用卡的年齡、收入等要求即可。王維維說:「本案中的盲人雖然不識字,但有穩定職業且能夠正常操作手機轉賬等功能,並不屬於民法總則所規定的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銀行拒絕給他辦理信用卡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個人認為,目前盲人尤其是不識字的盲人等殘疾人群體辦理信用卡的困難,主要是商業銀行沒有考慮到這部分客戶辦理業務的特殊性,沒有在服務程序上為他們設計更可行的操作。」
王維維認為,銀行應當考慮殘疾人客戶的具體困難,為其提供更加細緻和人性化的服務。有條件的營業網點應當開設殘疾人客戶服務通道,為其提供服務便利。同時他呼籲政府相關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志願者組織、社區等都要積極地參與到殘疾人權益保護的工作中。「像本案的當事人一樣選擇起訴維權的殘疾人是少之又少的,社會中有大量忽視殘疾人權益的現象和行為。類似問題的解決都靠殘疾人個人去起訴並不現實,比如殘疾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發現問題、遇到難題,可以及時向殘疾人聯合會或者志願者組織、社區等提出自己的投訴建議或要求,殘聯等作為主體代為協調,並可以將普遍存在的問題反映給政府,政府相關部門再做出相應的決定,可以完善相關的政策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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