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中通社25日報道,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副司長李金生當天在北京表示,「26條措施」進一步明確,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只要符合條件的都可同等參加大陸相應系列、級別的職稱評審。這項政策賦予台胞在大陸參加職稱評審,和大陸專業技術人才一樣同等的待遇,而且更符合在大陸工作台胞的特點,也更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據悉,「26條措施」中第21條涉及在大陸工作的台胞參加職稱評審的相關內容。李金生當日國台辦舉辦的專題記者會上答問時指,採取這項措施的目的就是為在大陸工作的台胞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共同享受大陸人才發展的機遇。
李金生表示,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這個《意見》明確提出要拓展職稱評價人員的範圍,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
這次出台的「26條措施」又進一步明確,在大陸的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胞,符合條件的都可同等參加大陸相應系列、級別的職稱評審,他們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本人的專業工作業績,他們在台灣工作的年限也都同等視為職稱評審要求的專業工作年限。
李金生指出,目前這項政策已經落地。比如,福建省已經開展了台胞在閩參加職稱評審的試點,目前已有173名台胞通過評審取得了相應的職稱。下一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持續落實好台胞在大陸的職稱評審政策,為他們提供更好的職業發展機會。
責任編輯: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