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一名18歲大專生10月在港鐵何文田站對開天橋,用噴漆在地面噴上「罷搭」及「法罪動暴」字眼,被警方當場拘捕。他今日(27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拒絕接納辯方要求以罰款處理的建議,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等候判刑,期間被告獲準保釋。
18歲被告麥卓宏,就讀大專院校。他被控於10月26日晚上11時許,在何文田站A出口外的行人天橋,無合法辯解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行人天橋地面。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深感後悔,得到家人及學校支持,且坦白認罪。而案發地點的地面沒有嚴重和永久的損害,故希望以罰款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隨即反駁指「絕對不適合以罰款處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判刑,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準保釋,但須遵守宵禁令,元旦日和除夕夜豁免。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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