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今日(31日)在黃大仙慈雲山一處山坡檢取51個玻璃樽及6桶懷疑電油。警方東九龍總區刑事總督察王爾威下午見傳媒時表示,檢獲的電油及空玻璃樽是製作汽油彈的原材料,可製成超過100枚汽油彈,警方相信可能在今日或明日在公眾活動時使用以製造恐慌及混亂。
王爾威強調,汽油彈是攻擊性武器,甚至可視作爆炸品,是犯罪工具,目的是危害他人生命及安全。王爾威呼籲市民,尤其是青年人不要被人利用或煽動,去製造或儲存汽油彈。製造或儲存汽油彈一旦定罪,最高可監禁20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警方社交媒體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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