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早前涉嫌於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並在夏慤道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被控被一項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共三罪。獲准保釋候審的黃之鋒今日(23日)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讓他在二月初到英國宣傳其即將出版的新書,法官李運騰當庭拒絕,並指將於不少於兩周後頒布書面理由。
黃之鋒指他在去年與企鵝出版集團(Penguin Books)達成口頭協議,並於去年10月簽訂商業合同發表其英文書籍,合同包括他需在2月4日至11日到英國宣傳書籍,故不到英國出席宣傳活動或會面臨違約風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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