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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不宜以SCI論文指標作為學位授予限制條件

2020-02-23

【文匯網訊】教育部、科技部近日發文規範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要求堅決摒棄「以刊評文」,評價重點是論文的創新水平和科學價值,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直接判斷依據。

職稱(職務)評聘中,不以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判斷的直接依據;人員聘用中,學校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前置條件;在資源配置時不得與SCI相關指標直接掛鈎;不宜以發表SCI論文數量和影響因子等指標作為學生畢業和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科研人員、學科和大學評價的標籤。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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