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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一例境外輸入患者被立案偵查

2020-03-1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王尚勇)3月15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獲悉,寧夏中寧縣公安局3月14日發佈警情通報:中寧縣確診新冠肺炎人員丁某某於2020年2月下旬自伊朗返回國內。經查,丁某某入境時存在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的情形,現以涉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予以立案,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瞭解,2月19日13:30(伊朗時間),患者從伊朗機場乘坐SU513航班(座位號16B)於17:00左右(莫斯科時間)到達莫斯科機場,期間患者佩戴N95口罩。在莫斯科機場附近的膠囊旅館停留16小時。

2月20日9時左右(莫斯科時間),患者從莫斯科機場乘坐SU206次航班(座位號35A),於23:05(北京時間)到達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出達機場後乘坐出租車到達和頤至格酒店入住(房間號3078)。

2月21日16時左右,患者乘電梯下樓將所寄物件交與快遞員後返回房間,期間患者與快遞員均佩戴一次性口罩。

2月22日9時,患者乘坐網約滴滴車(滬GY0322)到達上海火車站,候車期間曾在火車站廣場手機卡代辦點辦卡。18:36患者從上海火車站乘坐Z216次列車(13車08下鋪)於23日17:20到達蘭州火車站,在火車上除用餐外一直佩戴一次性口罩。期間曾在1號侯車廳內按摩椅上候車。

2月23日20:00,患者從蘭州乘坐K9664列車(座位號1車4座,實際坐在靠車廂門第3排一處6人座位處)於2月24日凌晨1:19到達中衛,期間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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