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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人大賦予7個園區法人資格

2020-04-03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何玫)海南省人大日前審議通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等重點園區管理體制的決定》,加快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推動海南自貿港早期安排取得早期收穫,確定部分園區管理機構為法定機構,對重點園區予以充分授權,最大程度地讓「園區說了算」,體現了海南建設自由貿易港先行先試的創新精神。

《決定》規定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海口江東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三亞中央商務區、文昌國際航天城、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海南生態軟件園等七個重點園區設立管理機構,作為在園區履行相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法定機構,依法具有機關法人資格,具體負責園區綜合協調、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產業發展、投資促進、制度創新、企業服務等工作;同時明確,法定機構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在薪酬總額範圍內,自主決定機構設置、人員聘用、薪酬標準等。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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