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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例輸入病例案宣判 郭某鵬獲刑18個月

2020-04-03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趙一存)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3日在京聯合發佈涉境外輸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通報稱,截至4月1日,全國公安機關查辦此類案件近200起,其中,情節較輕的作行政處罰;情節較重的,予以刑事立案偵查,並啟動刑事追訴。此番通報的案例中,包括備受關注的河南首例輸入病例案。據悉,郭某鵬因隱瞞出境史造成40餘人被隔離觀察,4月3日,法院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通報稱,被告人郭某鵬,男,1990年7月出生,某公司勞務派遣人員,住鄭州市二七區。2020年2月29日,郭某鵬從鄭州乘火車至北京;3月1日,從北京首都機場乘飛機經阿聯酋阿布扎比中轉,於3月2日到達意大利米蘭彭薩機場;3月3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到達法國巴黎;3月4日,乘飛機從法國巴黎回到意大利米蘭;3月6日,乘飛機從意大利米蘭中轉阿布扎比,於3月7日到達北京首都機場;當日下午,乘坐火車返回鄭州家中。3月8日、3月9日兩天乘坐地鐵到位於鄭州市鄭東新區的單位上班並在單位就餐,下班乘坐地鐵回家。3月9日下班後,郭某鵬出現發熱、咽痛等症狀,自行至中原路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的仟禧堂大藥房買藥,步行回家後服用。當晚,其母親郭某玲得知郭某鵬發燒後,熬製了羅漢果和甘草給他喝。

事實上,河南省鄭州市已於3月6日出台政策,規定境外入鄭人員需嚴格落實「隔離觀察」和「如實申報」措施。3月10日8時許,當地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打電話核實,郭未接電話。後撥打其母親郭某玲電話,郭某玲否認郭某鵬去過國外。而後又撥打郭某玲電話要求郭某鵬下樓。在公安民警明確告知大數據顯示其去過國外後,郭某鵬承認有過出境史。在調查、核實其出入境軌跡後,郭某鵬被送至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隨後確診。後經排查,與郭某鵬密切接觸的40餘人均已被隔離觀察。

「3月11日,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對郭某鵬、郭某玲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通報介紹,3月27日,郭某鵬被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3月30日,本案移送審查起訴。4月3日,法院經審理,判處郭某鵬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郭某鵬表示認罪認罰。

上述通報指,當前,國內外疫情防控形勢發生新的重大變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中國疫情輸入壓力持續增加。為此,提醒有關入境人員或即將入境人員,首要是做好防護,回國前要理性評價當地疫情發展形勢,減少在途感染風險,嚴格遵守並自覺服從中國相關入境疫情管控政策,如違反中國法律和疫情防控規定,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將依法懲處。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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