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詭辯落吧「開會」 陳淑莊當港人傻

2020-04-0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為防疫情在社區爆發,特區政府日前立法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4人的群組聚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日前被市民踢爆與該黨成員林瑞華及元朗區議員張秀賢等40多人一起到酒吧聚集,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803基金昨日就懸紅「緝兇」,「任何人如能提供當時聚集而未經公開的短片、照片或聚集者姓名可各得兩萬元。」特區政府在回應傳媒查詢時則表示,立法會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並不獲豁免,活動主辦者亦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陳淑莊、林瑞華等40多人前晚懷疑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的規定,到深水埗一間酒吧聚集。 網上圖片

陳淑莊、林瑞華等40多人前晚懷疑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的規定,到深水埗一間酒吧聚集。 網上圖片

陳淑莊、林瑞華等40多人前晚懷疑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的規定,到深水埗一間酒吧聚集。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facebook撰文指,抗疫保持社交距離,既是常識亦是公民責任,而開會應找較寬闊的地方。酒吧出名狹窄,否則不會出了個酒吧疫群,而有關酒吧實用面積不超過1千呎,卻有逾40多人擠在一起兩小時,倘出現另一酒吧疫群,「找誰算賬?」

梁振英籲馬上做病毒檢測

他呼籲「這位」立法會議員和其他40多名聚集者「馬上老實交代、馬上做病毒檢測,並自我隔離。」803基金同時懸紅:「一名立法會議員及其他40多人在深水埗大南街27至31號的酒吧長時間聚集,罔顧傳播疫症風險,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任何人如能提供當時聚集而未經公開的短片、照片或聚集者姓名可各得兩萬元。」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晚回應是次事件,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公眾地方是指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可以或獲准不時進入的地方;即使某私人物業,如果容許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不時進入,例如食肆、酒吧及戲院等,該私人物業亦會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而《規例》中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亦會適用。因此,相關酒吧內的群組聚集是否在公眾地方進行,會視乎實際情況。

發言人續說,如當時情況下,公眾人士仍有可能進入酒吧範圍,即可能符合公眾地方的定義,《規例》中有關禁止群組聚集的規定亦適用。根據《規例》,任何人如參與或組織被禁止的群組聚集,或明知而容許在其擁有、控制或營運地方進行該群組聚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議會以外場合聚集不獲豁免

《規例》的附表一列明十二項被豁免的群組聚集,其中一項為「為執行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的責任而進行的群組聚集」;另一項則為「對在立法會或區議會進行的程序屬必要的群組聚集」。然而,立法會並非法定團體或政府諮詢機構,議員在議會以外其他場合參與或組織群組聚集,不管是否屬於立法會的職能,亦不屬此項獲豁免的群組聚集。

發言人強調,政府立法禁止群組聚集,是為了降低傳播病毒的風險。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嚴峻,市民應盡量減少社交接觸以遏止病毒傳播。人多聚集的聚會是高危活動,不單止對參與者的生命與健康造成威脅,也會對其他市民的生命與健康構成風險,活動主辦者亦有可能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政府再次提醒市民應減少外出及避免聚餐或聚會等社交活動,並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以有效切斷病毒的傳播鏈。

各界批罔顧風險:怎面對醫護!

香港各界人士批評,陳淑莊罔顧傳播疫症風險,「怎面對醫護人員!」

有關酒吧實用面積不超過1千呎(紅框內範圍),卻有逾40多人擠在一起兩小時。 fb圖片

有關酒吧實用面積不超過1千呎(紅框內範圍),卻有逾40多人擠在一起兩小時。 fb圖片

何啟明諷「一天也忍不到」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以「明寸陳淑莊」為題拍片上facebook揶揄陳淑莊,其間引用了陳淑莊早前在立法會的講辭,質問陳淑莊「怎面對醫護人員」、「一天也忍不到」、「飲酒是否這麼要緊」、「欠全香港市民一個理由」。

李月民去信食署投訴

元朗監察議會聯盟召集人李月民表示,他昨日已去信食環署投訴有議員公然違反「限聚令」,認為陳淑莊「詭辯」,否則任何聚會有議員參與即就可獲豁免,「真當香港人是傻瓜!」

在被踢爆後,陳淑莊發聲明稱,當晚是為「籌備翌日早上」的記者會,而與林瑞華等受新措施影響的飲食業人士開會,是「以立法會議員身分(份)出席該公務會議」,根據《規例》可獲豁免,並無違反有關《規例》。

她並聲稱,參與當晚「會議」者都「明白」防疫的重要性,其間保持社交距離。警方在收到噪音投訴後,約於午夜到場了解情況之後就離開,「沒有驅散任何人。」

網民「Maria Lown」就喺陳淑莊fb留言:「你絕對唔係為民請命、今次亦唔係同政府作對,而係對盡忠職守的醫護人員唔住,出賣他們對疫症的無私付出。相信閣下萬一中招,都會利用立法會議員的名義,攞盡著(着)數優先入院及治療!檢討下自己的德行啦拜托(託)!」

「Alice Ping Chan」亦狠批:「疫症會死人,你反政府,也不要拿市民性命來做籌碼。已經有60宗確診和酒吧有關,已經好嚴重了,你還示範如何走法律隙?」

傅健慈:知法犯法須追究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傅健慈批評,陳淑莊發出的「解釋聲明」難以令人置信,「為什麼在深夜才在酒吧開會?酒吧的現場環境狹窄,怎會是開會的適當地方?為什麼開會變成飲酒派對而造成噪音?為什麼陳淑莊會帶酒意在凌晨才離開?」

他續說,陳淑莊在疫情嚴峻的時刻,仍然拉大隊去所謂「開會飲酒」,令人質疑她是知法犯法,更可能引發社區疫情爆發,增加防控疫情的難度,更做了一個極壞榜樣,必須予以強烈譴責,執法部門必須嚴肅處理及追究相關人等。

責任編輯:陳西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