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於28日晚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對於《壹週刊》發出聲明指控警方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警方嚴正澄清絕無此事,並對有關失實言論表示遺憾。
警方表示,昨日(28日)下午近4時,警方接獲市民報案,指有兩名男子在清水灣碧水新村內徘徊,形跡可疑,擔心有人犯案。警方接報到場,先後截獲兩名可疑男子,發現他們並非附近居民,亦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警方懷疑有人干犯「遊蕩」罪,遂將其拘捕並帶回將軍澳警署,以查證他們的身份及出現在上址的原因。經調查後,警方核實二人屬《壹週刊》記者,並得知他們在被截查前正在進行記者工作,警方便將其釋放。
《壹週刊》當晚發聲明稱,兩名記者在進行新聞調查及採訪工作中,遭警方「無理拘捕」,並指責警方「濫用公權力,恐嚇記者」。
警方強調,是接獲市民999報案而趕往現場調查,並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經調查及澄清事件後,警方已經即時採取適當行動,釋放相關人士。
警方續指,傳媒具有社會責任報道真相,《壹週刊》卻刻意歪曲事實,抹黑警察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警方對此感到非常不齒。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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