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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於內地澳門台灣從事科研合作可豁免檢疫

2020-05-18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8日)公佈,豁免於內地、澳門或台灣從事科技研發合作活動的人士接受強制檢疫的申請機制。

政務司司長已指明人士可獲豁免接受強制檢疫,包括香港的公營研發機構(即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汽車科技研發中心、香港紡織及成衣研發中心、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和納米及先進材料研發院),或從事科技研發工作的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公司);數碼港的租戶/培育公司/承批人/用戶。

每間合資格企業或機構最多可有兩名人員包括擁有人及/或全職僱員獲豁免,而且該等人士需前往內地、澳門或台灣進行以下其中一項與研發相關的活動,包括與位於內地、澳門或台灣的企業或機構合作而實地進行研發工作;選購必要的物料或設備,以支持該合資格企業或機構在香港進行的科技研發工作;監督該合資格企業或機構位於內地、澳門或台灣的科研設施的運作。

獲豁免人士必須承諾遵守只作出以獲批科技研發活動為目的的行程;只前往及逗留於獲批科技研發活動的相關設施、企業或機構所在的城市; 在內地、澳門或台灣停留期間採取一切所需的防護措施以保障個人衞生,及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觸;以及回港後14天內須接受由衞生署安排的醫學監測、須配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並向衞生署呈報任何不適。

政府今日(18日)還宣佈,有需要前往內地為在香港上市而有內地業務的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執業單位之執業會計師、合夥人、董事或僱員,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安排。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曹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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